eToro真的違法嗎?我是投資人,該怎麼辦?

2020-07-15 11:24

? 人氣

eToro品牌logo(圖片來源:eToro官網)

eToro品牌logo(圖片來源:eToro官網)

你應該知道的是:金管會14日警告,包括eToro等海外券商並非我國合法業者,消息震撼市場。畢竟多年來,投資美股已經成為風潮,股民為降低成本,多半在這些網路券商開戶、直接下單,官方示警意味什麼?律師高考及格的作者認為,此舉不可能讓註冊在以色列的eToro代表派人來台開庭,也無法禁止投資人將資金匯往海外,因此解讀,應還是象徵意義較大。

來自台灣的投資人們,今日應該收到不少關於金管會針對eToro發出的警告新聞稿,宣稱「eToro(e投睿)非我國合法之證券期貨業者,依法不得在我國境內經營證券期貨相關業務。」以下為依照個人法學專業做出的見解供台灣投資人們參考 :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1. 從本日金管會新聞稿無此得知依據的法條,因此我試著搜尋過去相關案例,查詢到2018年金管會曾以相似理由針對其他外國券商發出警告新聞稿。

「非經金管會許可經營證券業務之證券商,涉及在臺招攬我國客戶至國外開戶並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將構成違反證券交易法第44條第1項非法經營證券業務之情事,依同法第175條第1項規定,得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80萬元以下罰金。」

由此可知,金管會似乎是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4條作為裁罰標準。不過eToro到底是證券商或是期貨商或是投信投顧商,從本日金管會新聞稿中得以知悉金管會自己也搞不清楚,所以我們就先假設金管會是認定eToro為證券商,才能進行下述討論。

2. 那證券交易法第44條規定了什麼呢?我們發現第44條第3項規定了

「外國證券商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應經主管機關許可及發給許可證照。」

由法條文意可以得知,外國券商要在我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需要經過主管機關許可。但有疑問的是:eToro有在台灣境內設立分支機構嗎?依目前可蒐集的資料範圍並沒有任何證據顯示eToro要在台灣設立分支機構,因此,我認為eToro並不違反證券交易法第44條。

靠著狂催「史蒂夫和戴夫」網路廣告,為eToro證券一舉打響在台知名度(圖片來源:Youtube)
靠著狂催「史蒂夫和戴夫」網路廣告,為eToro證券一舉打響在台知名度(圖片來源:Youtube)

3. 再來看看證券交易法第44條第1項規定

「證券商須經主管機關之許可及發給許可證照,方得營業;非證券商不得經營證券業務。」

由此可知,要用此條文對eToro進行裁罰就必須證明eToro有在台灣營業,那eToro到底有沒有在台灣營業呢?依照金管會的說法,eToro有繁體中文介面且接受台灣投資人使用,因此認定eToro有營業的事實。但是個人見解認為,eToro並無在台灣境內設立具體據點aka分公司以及聘僱員工進行事業維持,因此並沒有營業的事實。不過,到底有無符合「營業」這件事,最終還是要讓法院來裁判,也不是金管會說得算。

4. 退萬步言,縱使金管會認定eToro有營業的事實因而違反證券交易法第44條第1項規定,會發生什麼事呢?答案就是什麼事都不會發生。首先,地方檢察署無法傳喚在以色列的法人代表來台灣開庭。再者,金管會要裁罰,帳單要寄到以色列嗎?台灣司法在境外的執行十分困難,所以eToro根本不痛不癢。

5. 金管會可否禁止台灣投資人出金或入金?我認為金管會不可以禁止,因為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除非有一條法律明確規範國人於海外投資行為,否則政府不可隨意對人民財產權予以限制。而目前尚未查詢到有任何法律針對國人海外投資行為進行限制。(除非國人涉及海外洗錢或資恐行為遭到資產凍結)

6. 台灣投資人會被罰錢嗎?目前從本日金管會新聞稿內容無法得知任何可能裁罰台灣投資人的法律依據。

7. 金管會為何要發此篇新聞稿呢?個人猜測是想先撇清責任告誡台灣投資人:「金爸爸已經告訴你,eToro在台灣沒有登記,到時候發生糾紛不要來找金爸爸哭訴,金爸爸是無法幫助你的。」


作者民國105年律師高考及格,現為eToro用戶,ID:teatea_chi

責任編輯:周岐原

◎ 加入《下班經濟學》粉絲團,給你更多財經資訊

◎ 訂閱《下班經濟學》YouTube頻道,精彩節目不錯過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