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大律師公會前主席陳景生對BBC中文表示,去年的示威浪潮並非訂立《國安法》的借口。他認為,香港原有法例已經足夠去處理示威的暴力事件,數以千計的示威者,早已因暴動、非法集結、騷亂等行為被捕,正在依循法律程序去決定他們是否罪成。
他說,「我覺得國防同國安是兩回事,香港有很多暴亂,我不覺得這樣影響到國防,當然,內地認為香港好多人勾結外國勢力,有些人游說美國制裁香港官員或踐踏人權的人,但這不是國家安全,林鄭月娥的安全不是國家的安全,林鄭月娥遭制裁真的是國家安全嗎?如果你說別國取消香港特殊待遇,影響經濟安全,那你對國家安全的定義就無限擴大了,受過普通法訓練的人會覺得不恰當。」
但中國和親北京陣營不滿「港獨」等「分裂國家」行為,目前並沒有完整的法律框架去應對「港獨」,《國安法》制定後,喊叫「港獨」口號或高舉「港獨」旗幟,都可能違法。
陳景生認為,「港獨」本身與「國防」無關,要處理這個政治問題,並非單純透過法律可以解決。
「一家人作為家長(中國大陸),當然希望一家團聚,孩子(香港)不聽話,你當然可以控制他,但更重要的是找出他不滿意你的原因,不是給予很多錢(經濟利益),就能令人愛國,現在大陸對香港每件事都插手,想全面管治香港,又怎會有『兩制』,為什麼現在會有人噓你國歌?因為你得不到別人尊重,而尊重不是由強權就可以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