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草案細節公布,法界憂司法制度「戲劇性變化」!五大爭議一次看懂

2020-06-23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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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草案沒有交代違法的罰則,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稱,監禁刑期由三年至十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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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美國法學家戴大為(Michael Davis)接受美國媒體訪問時認為,有關草案的犯罪定義語意含糊,法院能夠推翻的機會很微,他認為,草案中有關「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的條文,有可能會被用作拘捕及控告為外國政府和機構工作的港人。

普通法並沒有針對「勾結」一字的釋義,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早前被問到如何定義「勾結」一字時表示,要留待法律條文出台才能回應。

而美國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專家孔傑榮(Jerome Cohen)亦表示,港區《國安法》令香港司法制度出現「戲劇性變化」,讓中央能夠以「從未想過的方式」操控香港。

他接受英國《衛報》訪問時指,草案並沒有觸及一些關鍵問題,例如被控人士是否會送往大陸審訊,「國家安全罪行」的定義是什麼,以及特首會以什麼凖則委派法官等等,他認為,這跡象顯示北京領導層在面對這敏感困難議題,仍存在不確定因素和意見分歧。

目前人大官方文件中,並沒有明確指出港版《國安法》會否設有追溯期,香港民主派擔心這會成為日後讓當局「任意解釋的後門」,例如專門舉辦「六四晚會」的支聯會,則擔心法例通過後,會追究他們在「六四晚會」表達「結束一黨專政」的立場。

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早前已表明,一般而言新法例不會有追溯期,「每件事都有例外」。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說,港版《國安法》很大機會不設追溯期,但親北京的香港法律界人士鄭國傑認為,港區《國安法》應該具備追溯力,因為過去一年有很多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者,他們引發了「激進暴力恐怖活動」以及「公開請求外國對國家和香港進行制裁」,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因此,有必要採取有力措施依法予以懲治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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