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香港犯法被抓,當然是由香港法庭審理

2020-05-30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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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專訪表示 「在港犯法被抓,當然是由香港法庭審理」(BBC)

香港《國安法》: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專訪表示 「在港犯法被抓,當然是由香港法庭審理」(BBC)

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人大)周四通過香港《國家安全法》立法決定草案,法律通過後將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的形式頒布,其中包括「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和外部勢力干預」等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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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法例繞過香港立法會, 香港民主派及法律界擔心這種做法在削弱香港的「高度自治」。 北京主導由中國人大制定的《國安法》,可能與香港實行保障人權的條文相衝突,外界擔心對批評政府的人會被「以言入罪」。

英國外相拉布,澳大利亞外長佩恩,加拿大外長菲利普·香檳和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周四(28日)發表聯合聲明,表示北京決定將新的《國安法》強加給香港,與具有法律約束力並在聯合國註冊的《中英聯合聲明》構成直接衝突,摧毀「一國兩制」框架,增加在香港政治檢控的可能性,也損害保障港人權利的現有承諾。

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5月29日接受BBC中英文採訪,試圖回應外界的疑慮。她強調,《國安法》通過後,如果嫌犯在香港犯法被捕,會由香港法庭去審理。如果中央在香港設立國安機構,可能是需要根據《基本法》第22條規管,如果沒有法律基礎,不能夠在香港執法。

她承認香港市民可能會覺得沒機會對《國安法》制定表達意見,但她強調國家安全問題不單涉及香港七百萬人,而是中國14億人民的事。對於英國將放寬香港的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持有人簽證逗留期限,她與北京立場並不一致,她認為英國有權力就BNO政策決定其做法。中國外交部此前表示,英方的做法「違背承諾」和「違反國際法」 。

以下為經過編輯後的中英雙語訪問內容。

BBC:中港法律制度都很不同,如果香港《國安法》實施的話,執法和司法會是哪方面負責?

鄭若驊:在(《國安法》立法)《決定》第四段講了,首先香港要設立一個機構和一個執行機制,去處理國家安全這件事,然後有需要中央可以設立一個機制。很多人很擔心,中央設立會「點點點(怎樣怎樣怎樣)」,但是首要的責任一定在香港,中央是根據需要才設立機構,就算它真的設立,它可能要根據《基本法》第22條,也要依法辦事。

(編注:根據香港《基本法》第22條,「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起初港府認為中聯辦是「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才,所以受法例規管,但中聯辦其後反駁,指中聯辦並非「所屬各部門」,而是獲中央授權在港設立的機構,不是「各部門」。)

BBC:好多人會擔心北京在香港設立國安機構就等同「跨境執法

鄭若驊:如果它(中央在港機構)沒有法律基礎執法,它是不可以在這邊執法,所以它都要依法,如果按香港法律,他們不能作出拘捕他人,他們就不能,我覺得無需過份擔憂這件事,因為基本最重要的責任一定是在香港,畢竟這是香港特區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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