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法修法不同調 動保團體鬧內訌

2014-01-11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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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敏指出,從一些動物福利政策作得較好的歐美國家來看,會發現收容所的意義其實是具有專業管理的中途機制,像不能讓遭受家暴或失去雙親的孩子流落在外一樣,經人類飼養的狗貓應獲得妥善照顧,而不是流落街上討生活,把所謂絕育過的犬隻回置街頭,動物除了要面對疫病、健康的風險,更難以避免受到人類及交通等的傷害;她也表示,國外一些好的收容所甚至會對飼主進行責任教育、提供醫院看診的配套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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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社會上有高昂的「零安樂死」呼聲,陳玉敏也強調,這並非喊口號就可以實行,政府必須做好源頭管制,包括管理繁殖買賣業、寵物戶口登記、家犬結紮等措施,才可能漸漸邁入零安樂死,因為在收容所環境無資源進行改善、空間也擁擠的前提下,她親眼看過許多流浪狗擠成一團、餓死病死,甚至互咬而亡,即使沒有安樂死,多了生命長度,仍無生命品質。

陳玉敏最後呼籲,面對不同意見時,希望能從事成熟的討論,「不要動不動給人扣帽子」,也不能什麼都用「愛動物」的角度來談,因為動物保育是公共政策的議題,若全民沒有共識很難成功;假如有人受不了家裡附近的公園有大群流浪狗在吵,不代表他不愛動物,或者有人真的不愛狗,但他可能喜歡老鷹或其他動物,也就是說,每個人關注的焦點差異取決於喜好的不同,「但我不會批評這是選擇性的保護動物,只是既然如此,就要跟社會對話」,否則大家卡在末端枝節爭執,再過10年也不會有進展,共同一致的目標應是「讓所有動物擁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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