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廣告的七大迷思:《品牌的技術和藝術》選摘(2)

2017-05-06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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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經驗:讓人覺得是一個有創意的廣告,比讓人認為是一個大氣的廣告,更能讓人們相信你是一個優良的企業。而汲汲營營追求大氣感的廣告,往往得不到一個有創意的廣告。創造新的視覺、新的感受是件奇妙的過程,凡是對創意人員不當的指令,總是往往越想要的東西越拿不到,這也是創造過程令人感到奇妙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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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每次廣告都事後檢討,廣告就會越來越好

事後檢討、自我反省是件美德。在許多行業,例如:工廠、餐廳,甚至行銷領域,藉由不斷地檢討,的確可以避免再犯相同錯誤,累積成功的經驗,為再一次演出創造佳績。但是,本質是創意行業的廣告,卻是越檢討越難做出好廣告。

以前的我也是不懂這個道理,而是經過幾次掉客戶的經歷之後,才明白這個不斷檢討的骨牌效應。這些故事大部分是發生在客戶擁有一個非常有紀律的行銷團隊。故事的開始總是這樣,當出現一支失敗的廣告,客戶會這麼說:「當然這支廣告失敗,我們也有很大的責任,但是代理商也該檢討一下,下星期能不能麻煩你們提出一個改善計畫。」為了要有模有樣地提出一個有內涵的改善計畫,代理商只好編出一些道理,設定一些新的規範,來指導下一回的創意發展。

然而,這些被合理化出來的許多指導原則都是限制創意的毒素。大家都不自覺地自以為這是專業地管理創意,結果下一支廣告當然不會更好。於是,為了追求卓越,又再次進行檢討,結果限制條件越來越多,創意空間愈來愈小,終於長久沒有好作品,最後客戶就掉了。

真正會自我反省的客戶很少很少,要求代理商反省的客戶很多很多。最長久的客戶是真正的夥伴,他們不會在廣告失敗後要代理商檢討報告,他們只會說,這支廣告不成功,你們好好加油,下次給我一個好廣告吧!

七、廣告要常換,以免消費者看膩了

事實上,最先看膩的人是廣告公司的人,再來是客戶,最後才是消費者。而且,除非你的廣告量特別大,鋪天蓋地,每天轟炸,否則廣大的人民群眾是永遠不會膩的,這個非常簡單明顯的事實,但是,大家總是看不清楚。

也許,廣告經常翻新是這個行業生態所培養出的結果,因為廣告的收費要不是抽成就是年費,所以放著廣告公司不做事,不想新點子,不就是浪費了嗎?於是就以廣告公司應該突破創新的正義之師,來要求廣告公司提出和過去不同的點子,來平衡所支付的費用。

然而,只要新鮮的點子和過去不同,就會失去大眾傳播最好的禮物,也就是累積廣告資產。不連續的訴求,當然不會累積。奧美前任的全球創意總監,Niel French曾經做過一個研究:好廣告與偉大廣告的差別在哪裡?所謂好廣告來自突出新鮮的相關性,而偉大的廣告只發生在當你連續做一些好廣告,並且因此累積了一個廣告資產,這時候,你才可能有機會去做偉大的廣告。有了廣告資產的好處就是你的訊息不必從頭說起,你可以藉由既有的廣告資產來撬動全新的訊息,但卻不會失去和產品利益的相關性。於是,你的起跑點正是別人的終點。

當你有一個點子能夠幫助你打動人,能幫助你販賣商品,千萬不要放掉,就像一匹正在當紅為你賺大錢的賽馬,你怎麼可能要牠下台,要牠休息呢?持續累積,不放棄好點子是我做廣告多年,最大的心得。

作者為葉明桂。本文選自《品牌的技術和藝術:向廣告鬼才葉明桂學洞察力與故事力》

葉明桂是奧美廣告副董事長暨奧美集團策略長,畢業於美國康乃狄克州費爾菲爾德大學(Fairfield University)傳播碩士。目前身兼奧美廣告經營者(副董事長)與創意者(策略長)兩種身分。1984年進入國泰建業廣告(奧美廣告前身),從業務企畫開始入行,一路晉升為台灣奧美最高決策者之一,縱橫廣告界已超過30餘年,曾為許多知名企業打造無數膾炙人口的形象廣告和品牌知名度,其經營過的客戶和品牌超過兩百家,其中包括令所有台灣人印象深刻的麥斯威爾咖啡、左岸咖啡,以及近期的茶裏王、全聯和高鐵。獲獎無數,所經手的廣告可說等於是一部台灣廣告史,堪稱台灣廣告界鬼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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