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尊重港人表達權,怎就「國無寧日」?

2014-08-29 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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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愛港」誰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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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著名法學家、北大法學教授賀衛方8月23日也在其新浪個人微博上發文質疑:「依據基本法,香港特首除年齡國籍規定外,只有47條規定的『廉潔奉公,盡忠職守』,愛國愛港並不在其中,人大提出此要求合否基本法存疑。」賀衛方進而在此條微博留言中表示:「愛國愛港標準何在,誰界定?太難。」

要說按《基本法》要求,「提名委員會」是香港特首候選人產生的是唯一機構,這也有一定道理,但別忘了這裡還有一個前提:提名委員會必須是「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委會該如何產生並讓港人信任它的「廣泛代表性」?李飛先生曾武斷地試圖一錘定音:「提名委員會與現在的選舉委員會『八九不離十』。」問題是,現在的「選舉委員會」一直被很多港人指責為「小圈子選舉」,如果港人已經承認它有「廣泛代表性」,又何須群情洶洶爭取什麼一人一票的普選?有關官媒的另一說法是,「提名委員會」的作用是能夠篩選出愛國愛港的人,那麼請問,此前「選委會」小圈子選出的曾蔭權最終困於腐敗醜聞,梁振英在選前就曝出僭建並說謊之醜聞,有多少港人會認同他們這般的「愛國愛港」?

中央在此前一直滿足並自得於方便自己操控的「選舉委員會」的現有組成結構,如今忽然要將「代表性」認同度很差的選委會直接嫁接為「提名委員會」,怎不叫港人質疑、批評不斷?

其四,李飛先生等人另一個放心不下的問題是,香港不加篩選的普選會危及國家安全,筆者近日又看到稱為「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總裁」的張志剛先生發表的《北京顧慮,宣之於口》,將這種擔憂說得更明白。對此,筆者與很多港人一樣想問問李飛先生:香港的普選怎麼會危及國家安全了?如果這個國家的「安全」連它的一個特區政府的不搞預先篩選、不搞暗箱操控的真正普選都搞不得,這樣的「安全」是否太脆弱了?這樣的「安全」究竟能持續多久?這要維護的到底是真正的國家安全,還是某些人的壟斷利益安全?

其五,確實有一些國家在公民意見表達過程中產生混亂乃至動盪,但根本原因並非是公民擁有了多形式充分表達意見的權利,或這一權利使用不當,而是執政者的公信力乃至整個體制的公信力此前已經遭受統治者自己帶頭的大規模破壞。對此筆者曾著文《社會動盪的罪魁禍首》予以分析。在香港普選問題上也是一樣,只要尊重公民的多方面、多形式的意見表達,在公平公正的條件下充分交流碰撞,在法治、憲政等明規則之下減少分歧,凝聚共識,根本就不會「國無寧日」。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或地區的真正的長治久安,正是這樣獲得的,中央政府的管治權威,也只有靠建立良法、依法行政,靠帶頭維護憲法法律尊嚴、盡職盡責維護公民權利才獲得的。只有統治者為保自己的壟斷權力不擇手段,帶頭踐踏文明規則,毆打恐嚇、抓捕搆陷批評反對者,花錢收買以拼湊「民意」,背棄承諾撒謊成性,漠視並閹割公民權利,野蠻壓制公民意見,「妖魔化」批評反對者,企圖靠潛規則暗中操控,搞「順我者昌,逆我者亡」,企圖靠拳頭刀槍、財大氣粗決定一切,企圖靠強硬表態、威脅恐嚇、強行過關來達到目的,導致整個國家體制信用盡失、叢林規則盛行,這才是國家、民族永無寧日的最根本因素!

記得2011年溫州動車車禍發生後,網絡上流傳的一首詩《祖國啊,請停一下腳步,等一等你的人民》,打動了很多人。在香港普選問題上,我們是否也該停一下「腳步」,尊重並傾聽港人多方面多形式的意見表達,不搞粗暴蠻橫的政治潛規則劃線,不搞妖魔化抹黑,而用文明說理的方式,讓港人的諸多合理質疑獲得充分解釋,讓港人的公民表達權得到充分尊重與使用,再用法治憲政等明規則消弭分歧,凝聚共識?

(2011年網路流傳甚廣以〈祖國啊你慢些走〉改編的歌曲youtube)

*作者為中國專欄作家/語文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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