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駕駛考訓 學者建議仿效機師分級

2017-02-25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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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林祥生認為,交通部這項措施只是把複雜問題簡單化,企圖以齊頭式平等解決駕駛員的過勞現象。(資料照,顏麟宇攝)

學者林祥生認為,交通部這項措施只是把複雜問題簡單化,企圖以齊頭式平等解決駕駛員的過勞現象。(資料照,顏麟宇攝)

國道13日發生死傷慘重遊覽車翻車事故,遊覽車駕駛的考訓制度再受關注。中華大學運輸科技與物流管理學系副教授林祥生建議,仿效航空業機師分級,並定期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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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翻車事故後,交通部提出多項措施,在預防疲勞駕駛上,限制遊覽車駕駛員每天開車最多300公里,卻引起業界反彈。

交通部把複雜問題簡單化 以齊頭式平等解決駕過勞現象

林祥生認為,交通部這項措施只是把複雜問題簡單化,企圖以齊頭式平等解決駕駛員的過勞現象,因開車的體力耗損與疲勞程度,就像酒量是因人而異,取決於人的性格與體能、技術與經驗、生活作息等。

林祥生說,管理完善的業者,絕對比任何人更在乎駕駛員出車前的身心狀態,也更擔心疲勞駕駛所潛藏的風險成本與商譽損失,不需要政府訂定一個未必與過勞工時成正比的單一里程限制。

林祥生指出,台灣目前堪稱管理完善的遊覽車業者,恐不到半數,他希望交通部在遊覽車駕駛考訓制度上,能有更積極的做法。

林祥生表示,交通部可效法航空業的機師分級,進行遊覽車駕駛員的能力分級與持續性的「適駕度檢定」,機師有定期考試,未通過、違法犯紀或體檢不及格,都可能遭遇降等甚至停飛的處置。

現階段交通部也有對遊覽車駕駛員實施3年回訓講習,但林祥生認為訓流於形式,效法航空業,才能因應遠比一般公路客運複雜且多變的行車環境。

公路總局說,遊覽車和飛機是兩種差異很大的運輸工具,且目前的法規對遊覽車駕駛資格的要求就比一般大客車還嚴格,除了有大客車職業駕照外,還必須有2年實際大客車經驗,或1年大客車經驗加上公路總局101小時專業訓練。

公路總局表示,目前對包括遊覽車在內的大客車駕駛,每3年回訓的目的,重點在肇事預防處理、職業道德、安全駕駛、壓力紓解等,就是加強專業訓練與危機處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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