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恭喜你,今年考績乙等

2017-02-18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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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灣大學追求卓越的同時,卻以最死板、最不公平、只求便宜行事的辦法來考核其約用人員,何能自詡為臺灣教育之龍頭?(資料照,吳逸驊攝)

在臺灣大學追求卓越的同時,卻以最死板、最不公平、只求便宜行事的辦法來考核其約用人員,何能自詡為臺灣教育之龍頭?(資料照,吳逸驊攝)

「今年辦公室全體同仁都表現得太好了,主管不知道該給誰乙等,只好請大家來抽籤,總共需要抽出4位乙等同仁。」

這樣的話語是否也曾出現在您生命中,無論是受僱於人或身為主管、經營者,服膺於現代社會的潛規則是很自然的事,即便在培育出多任國家元首的校園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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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話語出現在最高學府臺灣大學某行政單位之約用人員考核會議。

法令的三不管地帶:「非典型勞動」的工作績效難以評定

與許多公務機關相同,臺灣大學各行政單位聘有許多「約用人員」,約用人員雖在公部門工作但不受公務人員相關法規規範,以臺大為例,約用人員適用於「國立臺灣大學約用工作人員管理要點」。第一段提到的考核「抽籤」會議,即是為了達到約用工作人員管理要點中第十八條:「考列甲等人數以不超過百分之七十五為原則」的要求。

「輪流吃餅(丙)」的考綪陃習已在公務人員界流傳以久、也有許多文章曾就此討論、檢討、批評,既然如此,為何在強調卓越、強調創新的臺灣大學仍在其約用工作人員管理要點中承襲了這般無理的考績規定?

以筆者所在單位為例,每年為了交給上級單位四分之一 (25%) 的乙等名單,從單位成立至今或是輪流、或是抽籤,但理由一定是:「今年全體同仁都表現得太好了,主管不知道給誰乙等,只好......。」筆者悉知其他單位亦大多是如此生產出每年的乙等人員。

約用人員管理要點只寫出甲等人數以不超過百分之十七五「為原則」,既然只是原則,當主管又十分讚賞辦公室全體人員的工作表現時,為何不敢「打破原則」,真誠且肯定地向上級主管或人事員位說: 「本單位所有人員評為甲等!」

原因簡單明瞭:主管提不出具體證明,於是不敢這樣說。

當考核成為企業組織的表演儀式

要維持一所大學的營運和課程規劃,即便是教育機構,其內部的分工可比擬一般企業組織,臺灣大學既然希望針對約用人員進行考核,那麼就應該同時要求主管認真且確實地打考績,讓考核制度發揮最大、且正向的效益。臺大許多單位主管同時是學校老師,原則上應該更瞭解「考評」與「成績」的意義。透過考核機制,我們表揚工作成效優秀的員工,同時也發現工作上有困難的員工,誠如透過作業與考試發現學習成效不佳的學生。

當發現工作成效不佳的員工,主管應進一步瞭解員工在執行業務上遇到的困難,協助提升其工作能力、或者發現不適任之員工協助其轉換職場跑道,無論如何總會提升單位整體績效。

很明顯地,主管們並無心認真考核員工。「今全年體同仁都表現得太好了」成為主管偷懶的藉口,「抽籤」也解除了主管親自評等可能帶來的人情危機。

既然如此,考核機制無法發揮其正向效益,為何仍要在約用人員管理要點中列出考核規定?筆者明白規定甲等人數比例是擔心主管與員工上下交相賊,為討好員工就全體給甲等。然而這樣的規定根本只是便宜行事,仍舊無法要求主管認真考核員工,當主管被問到:「你們辦公室的某某某為何拿乙等呢?」,主管只能回答:「噢他今年運氣差,抽籤抽到的!」這不是十分可笑。另一方面,為什麼要預設自已聘雇的員工中一定存在 25% 的人達不到甲等的工作績效?與其說是為了提升整體績效而做的考核,不如說是懶得思考和創新而產生的表演儀式。

「考績甲等沒獎金,被打乙等也不會有損失啦!」

你問:「這麼多年了,臺大的約用人員不會起而反抗嗎?」、「考績乙等會怎樣嗎?」

生存在這個大環境,當前輩告訴你:「公務人員也是這樣呀 」、「別的單位也是這樣呀」、「上面不會讓你連續兩年乙等啦」「被打甲等沒獎金被打乙等也不會有什麼損失啦」你是不是也喪失了為自己發聲的力氣?

然而,在臺大被打乙等真的不會有什麼損失嗎?

首先,「你的乙等是抽來的」這件事只有你的直屬主管知道,更上級的主管也許從來不曉得。當學校人事經費縮減需要裁撤人員時,能保證你的乙等考積不會成為高層主管人事考量的標準?能保證你的主管為你挺身而出告訴高級主管你的乙等不是真的乙等嗎?

另外,臺大約用人員如欲升遷需至少連續兩年、甚至三年考核列甲等,如今年不幸抽中乙等,那麼無論你表現再好,升遷都需延期了。

最後最後,就是「奇摩子」的問題了。既然是考核,那就應該有所標準,無論甲、乙、丙、丁都該有明確理由,縱使考績不影響薪資,只要主管不確實評量,就是一種不公平。想想,你熱愛你的工作、付出了200分的心力也做出了超過100分的成效,到頭來只因籤運差而獲得一張不屬於你的成績單、升等要也再等二、三年,你還為繼續為了工作而盡心盡力嗎?

員工對於工作的熱情被不合理考積制度與不公平的考核手法消磨,更別說那些以輪流制方式決定考積的單位,輪到乙等的員工該年度理所當然只要求自己盡70-80分的努力即可。這般的工作態度是臺大所樂見的嗎?

臺灣大學不斷追求卓越研究、卓越教學,然而成就卓越的背後,行政單位的支持與協助是不可或缺的。更何況臺大許多行政單位不僅僅處理一般行政工作,以筆者所在單位為例,員工需要擁有特定學術專業、研究與分析專業、媒體影音、或資訊專業,並且必須不斷發展或學習創新思維。這般工作著實需要滿滿地熱忱與精益求精的態度啊!

在臺灣大學追求卓越的同時,卻以最死板、最不公平、只求便宜行事的辦法來考核其約用人員,何能自詡為臺灣教育之龍頭?又何能期待不斷超越、成為真正的頂尖。

*漫步在城市與鄉村的生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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