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穎杰觀點:能源政策的政治面,以輻射風險為例

2019-12-25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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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輻射安全演講與展覽。(台灣輻射安全促進會提供)

2019年輻射安全演講與展覽。(台灣輻射安全促進會提供)

大抵而言,能源政策宜考慮四大面向的整合與平衡(Wang et al,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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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能源面,包括各種能源使用的基本供需資料如蘊藏量、再生能源潛力、進出口、能源供應來源、各部門能源使用狀況等等。

2. 環境面,包括能源使用的所造成的環境衝擊如核廢料、碳排放、噪音(風機)、空污、影響海洋生態等等。

3.經濟面,包括能源的成本、能源使用效率、能源生產力(每一單位的產出須消耗多少能源)、產業結構等等。

4.公平面,包括能源政策是否侵害弱勢,如核廢料儲存與採礦區居民健康風險、或是侵害未來世代(如碳排放),以及能源轉型時的成本與損失分攤是否公平等等。

此四大面向的整合與平衡取捨,無一不牽涉到政治,因此或可增加第五面向,政治面。從國際戰略的角度來看,更是難以擺脫地緣政治的考量。以芬蘭為例,芬蘭選擇核能的主要因素之一,乃是因為如果捨棄核能,芬蘭將會過度依賴俄羅斯的能源進口,而俄羅斯在蘇聯史達林時代,曾經大舉侵略芬蘭,差點讓芬蘭慘遭亡國,因此,對芬蘭而言,防範俄羅斯的政治考量不得不納入其國家能源戰略之一環。

至於核電大國的美國,就更不用說。1953年美國艾森豪總統「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倡議,其主要目的之一,是要化解公眾對美蘇核武軍備競賽的輿論壓力,而美國當時原能會主席史特勞斯(Lewis Strauss)除了畫大餅宣稱未來核電將「便宜到難以估價」(too cheap to meter),史特勞斯本身也積極參與核武戰略規劃。題外話則是,當蘇聯確認美國人除了「和平利用原子能」倡議(把已經開採出來的鈾礦用在和平用途)之餘,依然要繼續開採更多鈾礦擴充核武之後,也欣然加入「和平利用原子能」劇本共襄盛舉,在聯合國一起演戲,一邊繼續擴充核武軍備。

位於美國賓州的三哩島核電廠20日正式除役,它在1979年曾爆發核外洩事故,重創美國核能產業。(AP)
位於美國賓州的三哩島核電廠20日正式除役,它在1979年曾爆發核外洩事故,重創美國核能產業。(AP)

在政府背書之下,美國核電產業與電力公司主要是基於樂觀心理的意識形態,而非真實科學分析與成本效益分析來採用核電,截至1968年,美國兩大核電反應爐製造商,西屋與奇異公司,已經共賠了10億美金,而它們的期待是,等未來核電壟斷電力市場之後便可大舉獲利,尤其研發製造核武已經投入大量成本,等於只有花費政府的支出而沒有市場獲利,因此核能界亦須要證明自身有更多存在的價值。

然而,採購核電廠的電力公司則是苦不堪言,雖然1957年的《皮爾斯–安德森法案》,已經免除電力公司有關輻射外洩的責任,也限制賠償金額在6000萬美金(當時估計一個大型核災損失至少70億美金),但是核電廠內的各種故障意外,使電力公司頻頻向原能會抱怨,而原能會則是兩手一攤,說政府不管民間公司之間的市場經濟。至於核電製造商,則是忙著開發各種更大型的機組,期待未來盡快販賣大型機組來填補損失,不想多花成本去研究處理舊型機組的技術問題。直到1971年,美國法院才裁定核電廠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估。這些困境,到了1970年代石油危機爆發,引起景氣衰退後,終於迫使美國電力業要開始精算核電成本效益,不能像以前一樣依賴樂觀猜測,因此早在1979年三哩島核災之前,美國電力公司即大量取消反應爐的訂單。然而美國小布希總統時代為了振興核能,卻至少兩度修法,給與核電業者各種補貼與更多財務風險的保障。對於美國國防戰略而言,維持一定規模之核能(武)研究能量與人才亦為其重要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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