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淳文專文:學術自由與民主

2019-11-24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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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指出,民主社會下的政治力(國家)與經濟力(企業資本家)紛紛搶進大學等教研機構,為的就是想要控制知識分子,並想要透過教育來培養政權的效忠者。圖為台大校園。(資料照,風傳媒攝)

作者指出,民主社會下的政治力(國家)與經濟力(企業資本家)紛紛搶進大學等教研機構,為的就是想要控制知識分子,並想要透過教育來培養政權的效忠者。圖為台大校園。(資料照,風傳媒攝)

前言

過去我們長期沉溺於「亞洲四小龍」的稱號,習於以自己的經濟發展成就為豪。其實中華民國迄今的民主法治發展成果,遠比經濟發展成就更為重要;因為要讓國家富起來不算特別難,現今亞洲各國大都也逐步走上富有之途。真正困難的是除了溫飽之外,還要能夠進一步建構民主法治社會。而民主法治價值與其理念的滋長、宣揚與實踐,就像所有的知識、價值與文明的生成與傳承一樣,都必須要以學術自由為前提。只有在不論是國家政治權力部門還是社會部門,二者都能對學術自由抱持尊重的態度,經濟與民主法治才有可能二者皆逐步發展起來。然而,企圖影響或甚至是抑制學術自由的力量始終存在,且此股力量的消長往往決定了國家社會整體的榮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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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術、文明與大學

學術研究活動是人類社會進步的動力,也是締造文明與促使文明演進的推手。沒有學術研究自由,知識無法滋長,文明無法演進。中古歐洲近千年的宗教控制在相當程度上阻礙了學術發展,例如因宗教因素禁止人體解剖而阻礙醫學進步,就是最好的例子。反之,在逐步解除宗教桎梏之後,歐洲開始蓬勃發展,以極快的速度推動文明演進,並主宰全球事務數百年,迄今不墜。歐美國家之所以能引領文明發展,正是因其能締造一個學術得以蓬勃發展的自由空間,使得這些國家能產生思想並擁有知識,進而擁有了宰制全球的力量。

除了自由的發展空間之外,學術研究還要有基本的經濟條件與社會條件為其前提。先就經濟條件而言,其實就是兩種經費:一是研究者自己生存所需之經費,一是研究工作所需之經費,也就是包括器材、設備與人力等各類經費。作為思想家,或是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者,研究所需之經費相對較小;但若是科學家,往往研究所需之各類經費極為龐大,遠非個人所能承擔。包括大學在內的各類學術研究機構的設置,將學術研究從原本是「個人化」與「非制度化」的情境,轉變為「機構化」與「制度化」,此與科學研究所需之經費龐大密切相關。再就社會條件而言,思想的散播與知識的運用,需要存在公共論壇(精神與意見市場)與自由經濟市場(物質市場)等兩種市場。公共論壇作為思想散布與意見交流的精神平臺,讓分享、辯論、批判與對話成為可能。如此得以產生思想與知識,促進文明演進,讓人們得以更接近事實與真理。自由經濟市場則是一個開放的競爭環境,讓各類知識的運用得以在自由競爭市場上檢驗,市場的回饋既是研究者努力之報償,同時也能引導研究的更新與深化。

在另一方面,因為學術研究能產生知識,而取得與掌握知識就是掌握力量。若是能夠成立研究與教育機構,其既可掌控思想與知識,亦能聚集研究者與培訓菁英;此自然成為各方勢力所高度關注之事項。西方之「大學」正是在此背景下,先由宗教勢力所設立,希望透過神學研究統一天主教之思想與教義,並且透過教會所設置之學校傳遞教會的官方思想。歐洲中世紀大學之設置,往往需要取得羅馬教會之特許,同時也要得到大學所在國之國王的認可。國王認可的內容,就是承認大學在王國之內享有獨立自主的特殊地位,不受王權直接管理統治。在教會的羽翼下,大學不受世俗權力(即王權)所管轄,但其用於對抗王權的獨立自主地位,在一定程度上亦得以排除教會的干涉。

大學及與其類似之教學研究機構的存在,使得學術研究得以滋長與發展。大學一方面提供研究者之生存所需,另一方面也提供研究者之研究所需;更重要的是大學的獨立自主地位使大學自己成為一個公共論壇,讓各種思想與研究成果得以自由公開散布。換言之,具獨立自主地位之大學,同時得以滿足學術研究所需之經濟條件與社會條件,因而成為西方學術研究的核心,人才培養的重鎮。對於人類之知識與文明而言,大學的存在一方面得以負責「生產」(知識、思想與研發成果),同時也肩負「傳遞」(教學與發表)與「保存」(大學出版社、圖書館與博物館)的功能。

書店 書局 圖書館(示意圖/ Free-Photos@pixabay)
學術研究能產生知識,而取得與掌握知識就是掌握力量。若是能夠成立研究與教育機構,其既可掌控思想與知識,亦能聚集研究者與培訓菁英。(示意圖/ Free-Photos@pixabay)

二、民主對抗學術與大學

歐洲中世紀所設立之大學,皆早於近代民族國家興起之前。其演進歷程乃是逐步排除教會勢力與國家勢力的干擾,以學術研究與教育為其存立基礎。所謂學術研究,包含追求真理、創造知識與散布思想。所謂教育,即是培養知識菁英,也就是要培養擁有知識,並且能獨立思考的理性批判者。然而不論學術研究還是教育,在本質上皆與民主原則相互牴觸。

民主最簡單的理解就是一種決策程序,在平等基礎上,以一人一票,票票等值的投票原則決定公共事務。民主考量的重點是「量」(票數),至於在「質」(人的思考與意見)的面向上,則假設人人平等,無智愚之別,故票票等值。然而學術研究與教育恰恰是僅考慮「質」的面向,因「質」之不同,亦即是優劣程度之差異,因而產生階層化與位階化。基於「質」的階層化,「同儕專業評價原則」才應是此二領域的運作原則。學術研究成果的評價與學生學習成果的評價,都必須以專業品質之優劣為其評價基準,與「量」完全無關。

然而隨著民主化在各個領域發展,學術與教育亦為民主化所籠罩。特別是在教會勢力式微之後,民主社會下的政治力(國家)與經濟力(企業資本家)紛紛搶進大學與類似之教研機構,以期掌握知識,進而掌握力量。國家與資本家在財務上挹注經費,但同時也透過經費分配與運用引導大學之運作,決定研究議程,乃至於主導知識與思想之發表與傳遞。然而政治力與經濟力基本上都是「量」的概念:前者是選票,後者是鈔票。任何政權的執政者都有想要掌握知識生產,控制知識分子,並想要透過教育來培養政權的效忠者;因而他們都有染指大學與其他教學研究機構的自然傾向。從控制設立,控制人事,控制招生,控制課程,控制經費,控制研究方向,乃至於控制內部行政等,不一而足。同樣的,企業財團透過捐款也想介入前述各領域;尤其希望大學之研究成果可以轉換成工業生產技術與商業運用,以為企業財團創造利潤。政治力與經濟力的夾殺,使得大學本該擁有的獨立自主空間日益萎縮。此外,民主化社會下的大學,必須敞開大門,迎接具平等地位之公民。大學的教育使命已經從培養具理性批判能力之社會菁英,質變成培養具專業生產能力的技術人員。大學開始接受為數龐大的學生,並以他們畢業後的就業考量作為大學教育的最主要目的。不僅國家與企業廠商成為大學的顧客,連學生也成為大學最主要的顧客。大學不僅必須回應其顧客之所需,甚且應以其顧客之意志為其意志;因為顧客永遠是對的。

《臺灣與民主的距離》書封(聯經出版提供)
《臺灣與民主的距離》書封(聯經出版提供)

*作者為臺灣大學政治系暨公共事務研究所教授、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合聘研究員,本文選自《台灣與民主的距離》(聯經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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