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救人質 or 養海盜?

2016-10-30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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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ham3號台籍船員沈瑞章飛抵廣州,與家人相擁而泣(取自蔡正元臉書影片)

-Naham3號台籍船員沈瑞章飛抵廣州,與家人相擁而泣(取自蔡正元臉書影片)

索馬利亞海盜釋放的台籍輪機長沈瑞章26日下午返抵台灣。這起人質營救事件讓政府單位 (包括漁業署) 遭外界指為沒有幫忙。漁業署26日澄清表示,政府如果參與籌措贖金談判,會違反不該與海盜妥協的國際反恐原則,且政府沒有編列贖金預算而無經費來源;漁業署多次警告漁船須避開高風險海域,此船執意前往,違規在先,如果遭劫後由政府協助,將造成管理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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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與廣大興案 (菲律賓海巡追逐槍擊台灣漁船) 性質不同,廣案兇手是容易追索的公職人員,而本案面對的是全不受控的非法組織,這一區別劃開了政府能否施力的差別。本文認為漁業署說法有理,政府確實無法處理。

政府營救海劫人質,方式大概有三:外交帶回、武力救回、付錢贖回。這三個方法,台灣官方能介入的可行性如何?

或有認為強權政治能採外交帶回或武力救回,但其實不簡單,因為:

一、能帶回早就帶回了。即便台北外交地位薄弱,但人質中也有陸、菲國籍,北京和馬尼拉難道也不夠力?當然不是。重點在找得到人才能被帶回,但這些人在盜匪手中而非索國政府手裡,索國政府願不願剿匪救人、有沒有能力掃蕩海盜,決定了外交帶回的可行性。而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否則不會放任盜匪猖獗至今,否則法國政府不必暗地裡付錢贖人。

二、索國政府會允許台灣軍警進入索國辦案或在其外海展現武力解救人質嗎?就算索國同意,如果沒有他們協力支援,台灣有能力和財力在那麼遠的地方開闢戰場打勝仗嗎?

前二項不可行,就剩付錢贖回一途了。但政府付錢會造成:

一、如漁業署所說違反國際反恐原則。付了錢,說不定還被指責養海盜。

二、即便暗中付贖,動輒百萬美元的大筆金額要向救回的人質或船東追索,還是由全民買單?這又會引起漁穫利益與風險承擔不公平性的爭議。

本案拖了5年,跨越政府輪替官方仍無法處理。漁業署拿漁船違規進入危險海域做為政府的擋箭牌,用意雖能被理解,卻未面對「漁工不是船東或船長,他們聽從命令才被劫」的人道救援問題。

問題並非無解。蔡立委在本案中穿針引線、聯繫民間人道團體出錢出力救出人質的表現殊堪典範,足為日後處理此類案件的表率。只要能好好建檔資料,妥善接軌人脈,到了有需要時,讓民間高手處理,正是可行之道。至於政府,應該思考能為這些民間人道團體做甚麼。

*作者為小電子廠財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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