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修什麼?》《電業法》五大質疑 能源局長林全能火線釋疑

2016-08-09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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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親上火線接受《風傳媒》專訪,回應目前各界對《電業法》的五大質疑。(資料照,蔡耀徵攝)

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親上火線接受《風傳媒》專訪,回應目前各界對《電業法》的五大質疑。(資料照,蔡耀徵攝)

經濟部力拼8月送出《電業法》修法草案,但3場公聽會開完,民間的疑惑和擔憂有增無減。究竟開放電力市場是否真的是圖利財團、分拆台電?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親上火線接受《風傳媒》專訪,回應目前各界對《電業法》的五大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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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一:電業自由化會漲電價?

台電指出,台電的營運績效在全球名列前茅,未來市場一旦自由化,一件事1人做變成一件事3人做,成本勢必增加。此外,現在發電成本較高的綠能都是由台電負責收購,未來若太陽能、風電業者都來賣電,電價一定會比現在高。

林全能:電價若上漲 和《電業法》無關

林全能表示:「我敢說電價因《電業法》大漲這件事是錯的!」影響電價的主要因素是燃料和經營成本,在發電燃料配比相同、國際上燃料價格也沒有變動的前提下,經營成本在競爭者加入市場後會有精進空間。若經營成本下降、燃料成本又不變,電價說不定還可降低。很多人舉很多德國電業自由化後電價大漲的例子,但那是因為當時德國的再生能源佔比增加太快所導致。

風力發電-彰濱工業區(呂紹煒攝)
《電業法》修法後若電價上漲,和再生能源佔比、燃料價格等都有關係。圖為彰濱工業區風力發電。(呂紹煒攝)

未來要發展再生能源、燃料配比改變、國際燃料價格增加,電價當然有可能會漲,但不應完全把電價上漲一事跟電業自由化連在一起。

質疑二:電業開放圖利財團?

「核能流言終結者」成員黃士修認為,當未來只開放特高壓用戶、也就是大企業有用電選擇權,讓企業能在電力批發價低時向一般售電業買電,批發價高時再改向電價受管制的公用售電業買電,等於總是能享有低電價。更甚者,財團還能自己成立一般售電業賣電給自己,又不用承擔供電義務。

林全能:企業用電 應考慮外部成本

林全能回應,未來業者在籌設電廠時會被要求一定的燃料配比,燃氣要佔50%,燃煤30%、再生能源20%。所以業者絕對無法只蓋成本低、污染高的燃煤電廠,因此業者到時候發電成本應該跟台電差不多,所以即使能去向公用售電業買電,兩邊價格應該也不致於差太多。

另一方面,國際上開始關注生產過程中的外部成本,未來溫室氣體減量、產品碳足跡標示,都會給企業很多壓力,在這種狀況下大公司不會笨到去買排放很多污染、很便宜的電,也就是說大用戶買電時除了考量成本,還會想要買綠電以達成環保要求。

台電台中龍井火力發電廠。(顏麟宇攝)
林全能認為,大用戶買電時除了考量成本,還會想要買綠電以達成環保要求。圖為台電台中龍井火力發電廠。(資料照,顏麟宇攝)

小用戶購電選擇權不是不開放,只是先開放高壓用戶,因為高壓用戶多是企業,比較有專業能力判斷電價和能源配比的差異,在面對國際市場又有減碳目標,因此先開放他們選擇想要的供電來源。而小用戶相較之下沒那麼多時間關注、或做出很好的判斷;加上政府不確定市場開放後的複雜程度,即使要設立電業管制機關,也必須先有段「試營運期」累積經驗。因此目前計畫先建立公共化的電網、開放比較能掌握狀況的高壓用戶購電選擇權,再視運作狀況逐步開放給低壓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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