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快速搞懂現行政府開放資料機制與挑戰

2016-07-07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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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國策顧問郝明義發起「開放台電」活動。(來源:開放台電臉書粉頁)

前國策顧問郝明義發起「開放台電」活動。(來源:開放台電臉書粉頁)

自前總統國策顧問郝明義上書行政院長林全,要求台電開放某些數據以來,我國政府開放資料政策一時間受到社會關注與討論。然而,根據我的觀察,部分針對我國政府資料開放的批評,或許是因為不熟悉政府的運作,而產生認識上的偏誤,特別是有關政府開放資料機制的討論。我認為,在檢討現行政府開放資料政策之前,清楚認識現行機制與運作以及遭遇的困難,才能提供有益的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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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討論之前,必須特別釐清,我國是有明確的政府開放資料推動機制,而非如外界質疑的機制不明確。現行政府開放資料機制與運作,大致可以從三個層面來認識:整體政策、各部會機關、公務員個人。

在整體政策上,目前我國推動政府開放資料,主要由國家發展委員會根據「ide@ Taiwan 2020(創意臺灣)政策白皮書」的總綱領以及「政府資料開放進階行動方案」進行跨部會開放資料的協調與推廣工作。此外,每年兩次,包含官方與民間成員的「行政院資料開放諮詢小組會議」,扮演總體督導與政策協調的重要角色。

落實政策至各部會時,各部會會依據「政府資料開放諮詢小組設置要點」運作各自的諮詢小組,用以核定相關推動計畫與指導方向,並且配合行政院資料開放諮詢小組核定之各年度的工作目標進行資料開放事宜。不過實際運作上,因為業務與性質的不同,各部會在推動作業中仍有相當的自主空間,特別是盤點可開放的政府資料。依據現行設計的機制,政府資料分為三大類,甲類資料為開放資料,乙類資料為有限度利用資料,丙類資料不開放資料(例如涉及機敏性與個資保護的資料)。各部會進行資料開放前,會進行盤點,乙類資料由各部會諮詢小組核定,丙類資料需根據行政院資料開放諮詢小組核定之週期進行定期檢視。

除了由政府端的單向開放,民間亦可透過幾個機制與各部會進行回饋與溝通。首先,對於民眾而言,最主要的回饋機制是透過「政府資料開放平台」(data.gov.tw)上的「我有話要說」與「我還想要…」專區向各別資料集或相關部會提出需求與建議,各部會再依據實際狀況進行答覆或開放資料事宜。其次,民間團體或企業也可以透過經濟部與國發會合作辦理的「主題式資料開放座談會」對相關業務的主責機構,提出需求與建議,共同討論解決方案。

無論何種機制,最終仍須回歸到人的因素。目前,整體公務體系對於開放資料的認識仍有不少的改善空間。針對這塊的不足,中央主責的國發會以及各地方政府,主要藉由課程或訓練,和鼓勵公務人員參與社群活動(例如黑客松),來強化公務人員在開放資料上的認識以及促進公務體系與民間的意見交流。

持平而言,雖然我國已經建立的初步運作機制,但是仍有幾點挑戰和可改善的方向。首先,為討論明確法規是否有其必要性。目前行政院是根據行政命令與作業原則進行政策實行,其強制力弱於法律與條例等明確的法律規範,因此要擴大於其他中央一級機關與地方政府中的推動,有客觀條件上的限制。

其次,各機關落實情形因人因單位而異,由於各部會的自主性以及規範上的限制,各部會在開放資料的表現上往往因人而異,換言之,如果單位主管具有開放資料的專業與熱忱,可能該單位在開放資料的表現上會較符合民間期待,反之亦然。除此之外,各部會在盤點開放資料時,往往會害怕觸犯法律問題或開放不該開放的資料,而趨於保守評估,因此可能需要討論進一步改善相關免責的措施。

再者,從公務員個體的角度來看,由於本身的認知或是作業流程的限制,開放資料作業可能會造成額外的負擔,尤其是當主要業務已造成分身乏術時,要額外盤點開放資料與納入列管,這對基層承辦來說是附加的壓力。這層疑慮,可能要當政府全面導入資料治理的作為,公務人才可能以最輕鬆與無負擔的方式進行開放資料作業。

綜合以上來看,由於目前法規與人的因素,一個造就良性開放資料生態圈的機制仍有一段路途要走,特別是在法規上的鬆綁與改善,整體對開放資料認知的提升,以及最終的政府治理形態(資料治理)改變。

個人認為,我國目前開放資料的成績得來不易,是經過民間社群和公務人員共同努力的成果,在進行改善的時候,除了尊重目前的機制運作,更要有合宜的雙向溝通模式,否則很可能一不小心就破壞了建立良性資料生態圈的基礎。

*作者為專案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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