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宅是凶宅要公布嗎?法務局長打臉柯文哲

2016-06-0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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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宅發生兇殺等非自然死亡事件,是否會告知承租人?台北市長柯文哲回應,內政部沒有相關規定,但法務局長楊芳玲指出,依法院判例,公宅也應公布。(資料照,蔡耀徵攝)

公宅發生兇殺等非自然死亡事件,是否會告知承租人?台北市長柯文哲回應,內政部沒有相關規定,但法務局長楊芳玲指出,依法院判例,公宅也應公布。(資料照,蔡耀徵攝)

台北市議員戴錫欽今天指出,公宅發生兇殺等非自然死亡事件,竟然不會告知承租人。台北市長柯文哲回應,內政部沒有相關規定,但法務局長楊芳玲指出,依法院判例,公宅也應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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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下午前往市議會出席市政總質詢與答覆,戴錫欽質詢時表示,依據「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民間住宅在買賣或租賃時,應充分揭露是否曾發生兇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事件,但他發現,市府的出租國宅及出租公宅契約書中,竟然沒有此條文。

戴錫欽說,北市出租國宅中,就有萬美國宅、南港一號國宅等2處曾發生過跳樓等非自然死亡事件,但都發局迄今竟未告知租賃者。他詢問柯文哲跟都發局長林洲民是否應該盡到告知義務?

柯文哲回應,現在內政部沒有這個規定。林洲民也說,他了解要有同理心,但市府是依法行政。

不過楊芳玲指出,法院有過判決,如果凶宅不公布,會造成買賣契約瑕疵,因此公宅若是凶宅也應該要公布。柯文哲則點頭說「好」。

另外,戴錫欽表示,6年的公宅租期早遭民眾詬病過短,而都發局竟又訂個「團進團出」的內規,限定新搬進來的房客的租期,只能續舊房客的租期。也就是若原房客住了5年搬走,新房客只能續1年,明明很多人等著租公宅,但就因為這個原因,現在有22戶公宅空著。

柯文哲聞言直說「不會這麼笨吧?」,「應該reset(重新計算),很簡單的道理」,戴錫欽說「他真的就這麼笨!」。

林洲民表示,他也不知道這件事,將了解後到議員辦公室報告,這也是為什麼都發局要成立公宅管理公司,希望有全新的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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