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時租稅優惠帶動1兆資金匯回 立委擔憂資金匯回後不投資 坐享12%無風險利差

2019-04-22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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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正亮表示,根據專法的設計,經濟部針對台商「實質投資」所提供之5成營所稅之退稅,廠商如果未達到當初營運計劃之產能,可以以「經營情勢變遷、投資規模縮減」為由,跟經濟部陳情,「到時候,你們會不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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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江永昌對於「7成資金鎖5年」規定,更擔心台商資金回流的兆元資金,可以在匯入後「完全不投資」,等到5年後資金解凍後,陸續投入房市與股市。

江永昌表示,《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針對匯回資金從事「實質投資」部分,提供50%的租稅抵減,這部分他沒有意見,但是,對於過去長期將資金停泊在境外免稅天堂的台商資金,資金匯回後,對他們最有利的作法,就是在外幣投資專戶停留7年,第5年起每年1/3的資金陸續解凍,「最後變成自由資金,避開20%營所稅稅金與資金管制」

江永昌強調,根據現行稅法規定,海外資金匯回無法舉證金流部分,不管是個人或營利事業都相關的適用稅率,營利事業部分是20%營所稅,現在稅率降到8%,將來提出投資計畫後,還有可能以發生虧損,不可歸責於個人,要求轉換投資標的。

江永昌表示,以目前台商海外資金,面臨CRS肥咖條款與中美貿易戰的雙重威脅情況,台商在專法立法後,若不將資金匯回,除了得隨時提心吊膽,面臨追稅壓力之外,2年後的限時租稅優惠消失後,資金匯回仍面臨20%的稅率,相對之下,未來專法生效後馬上匯回,將可享受到8%優惠稅率,根據專法規定,台商匯入投資專戶之資金,7年後就完全自由,「如果接下來台商擺明不投資,等於是現賺12%的『無風險利差』,比起放銀行定存還划算!」,

江永昌表示,對於一些只想賺無風險利差的台商,未來資金匯回後,可能以投資虧損停損為由,將資金停泊在投資專戶,等到「資金鎖5年」規定失效後,資金可能就會陸續留到房市與股市,「資金鎖5年」規定,只是把資金的炸彈,延遲7年後發生,等到它變成自由資金以後,就會衝擊房地產,最後衝擊到的是產業與經濟。

王榮璋:海外資金無法舉證來源,相關單位如何查證是否不法所得

立委王榮璋表示,台商累計未匯回資金,目前大部分停留在免稅天堂,按照《洗錢防制法》第11條規定,國稅局與金融機構,有義務就洗錢或資恐高風險國家之匯入資金,進行資金來源之審查,但台商之所以累積這麼多資金無法匯回,主要原因是台商對其海外資金之金流,無法舉證來源,如果是台商本身無法舉證,相關單位怎麼查資金來源是否為不法所得?是不是台商自己說了算數?以目前《洗錢防制法》,對於金融機構的洗錢防制,賦予相當大責任情況下,現在銀行對於台商境外資金之匯回之洗錢防制訓練,是否有足夠訓練與經驗足以應付?

郭正亮表示,目前中資外流到海外的錢非常多,有不少希望流入台灣,專法通過後,台商成為中資代理人,這樣的可能性非常高,「我知道很多中資,想透過投資寺廟方式,將資金匯到台灣,如果財政部以台商海外資金「金流辨識困難」為由,讓這些資金進來台灣,屆時恐衍生相關爭議,相關單位對於資金來源之辨識與資金運用之限制,應該有更明確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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