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瀚興觀點:嘴砲危國安?簡評陸學者李毅遭遣返事件

2019-04-18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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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1-內政部次長陳宗彥11日出席衛環委員會,針對「4月7日六輕石化園區氣爆總檢討」備詢。(顏麟宇攝)
內政部次長陳宗彥日前表示,李毅以旅居海外大陸地區人民身分,以觀光事由來台,依規定不得發表政治演說;因其爭議武統言論,將列為不受歡迎人士,未來管制入境。(資料照,顏麟宇攝)

承前,內政部方面若就李毅言行,認為有與旅遊目的不符,也僅限於「五年以內在臺灣曾有之行為」,然李毅先前與民進黨友善,並代傳訊息給北京政府,難道那時就合乎「旅遊」目的?豈能雙重標準?另方面,陸委會依照前開施行細則,李君未參加內亂外患團體、亦非恐怖及暴力團體成員、在臺灣地區外未有犯罪(否則豈能來臺?)未有危害國安行為,且未經裁罰或行政處分;是以,就法言法,前開規定亦不足作為遣送李毅出臺之合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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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末,陳明通主委稱:收到總統與院長指示李毅處理方式,筆者以資治通鑑故事做結:話說魏文帝曹丕,即帝位前曾就親信犯案,做司法關說(民主時代叫:陳情),鮑勛(音薰)拒絕;等到曹丕稱帝,有回鮑勛友人孫邕來見他,當時軍營尚未建設完成,只有幾個標記,於是孫君直接穿越;劉曜欲法辦孫君,鮑勛則認:「營壘未成,不算軍營,不為罪」等語,曹丕怒稱:「指鹿為馬,法辦鮑勛。」司法官員或認五年徒刑,或稱罰銅兩斤;未料,曹丕又稱:「鮑勛是活不了的,你們膽敢為他開脫?」於是,審理官員亦身陷囹圄。鬧得不可開交,老臣:鍾繇、華歆、高柔等人來求情,說鮑勛乃鮑信之子,鮑信有功於曹操,曹丕仍不依不饒,最後直接叫使臣誅殺鮑勛。

承前,國家安全是建築在何處?去食、去兵、去信,民無信不立啊!法律是封建時代的基準,君王尚且不能法外加刑,今民主時代,在下位者豈能枉顧法律明文,體察上意,來做出對李君的措置,蔡政府此舉又與曹丕何異?怎能自詡臺灣乃自由民主法治的基石?凡此種種,皆望有司下回處理時,三思而行!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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