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的赦免權幾乎沒有界限,司法也無從審查,那他們亂赦免一通,把給自己政治獻金的,聽自己指示作壞事的,總統的兒子,或其他有利害關係的人赦免了,能怎麼辦嗎?除了「政治後果」(像福特赦免尼克森),真的沒有救濟了嗎?
一個補救方式是:州可以追訴被赦免者觸犯州法的罪行。
在許多聯邦刑事案件,被告也可能牴觸了各州類似的法律。只要系爭事項不是「聯邦專屬權限」,那就會有競合。總統赦免了「聯邦罪」,各州依然可以追訴「州罪」。
2024年的 Joseph Schwartz 就是個例子。Schwartz 承認違反聯邦稅法(刑責),隔年獲得川普總統赦免。但 Schwartz 也因違反阿肯色州法,犯了醫療補助詐欺和逃稅的罪。在川普赦免後,阿肯色州共和黨籍司法部長繼續追訴,讓 Schwartz 在州監獄服完剩餘刑期(之前已經認罪)。阿肯色州也要求被告支付超過100萬美元的賠償金和相關費用。
Tim Wu 教授建議,各州之前在許多案件曾經合作執法,現在在刑事案件上也可以針對「總統赦免的罪犯」,合作追訴。雖然個別州的執法資源遠不如聯邦司法部,但團結力量大。而且這一年來,聯邦流失大量檢察官與法律人員(都是律師),這些人才均可為州所用。
當然啦,前提是被赦免者犯的罪並非聯邦專屬領域,而且各州的確找得到可以用的條文來追訴。
臺灣呢?總統亂赦免的話,人民或其他機關,有任何補救措施嗎? (相關報導: 8旬婦悶殺癱瘓兒獲特赦 障權會遺憾:國家的憐憫不該成奪走身障者生命藉口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聚傳媒》授權刊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