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忙我的踏查的第三個貴人林淑婉女士,是一位住在新竹的家庭主婦。她的身分很特殊,是一位骨髓移植病人,而且不是普通的骨髓移植,是選擇性CD34+ 造血幹細胞自體移植病人。全台灣先後只有三例。
其實林淑婉並沒有與我一起去踏查。但他們夫婦得知,我為了證實荷蘭公主廟海岸是羅妹號殺戮現場,所謂荷蘭公主可能是羅妹號船長夫人Mercy Hunt,而不是荷蘭公主瑪格麗特Margaret,因此需要攝影家幫忙,以收集更多旁證。她慨然表示,她的先生精於攝影,可以來支援我。不巧我所訂的日期正好是淑婉要進骨髓移植室開始化療之日。不料淑婉很瀟灑地說,沒關係,她一個人也可以應付。淑婉就是這樣一位堅強的現代女性。她夫婿則是一位竹科工程師。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林淑婉的先生劉增毅帶了全套攝影器材,與我一起南下,到左營與銘義會合。約二小時後到達荷蘭公主廟。我們的第一目標是還原一八六七年那位Fencock 畫家船員所畫的鸕鶿號現場。因為畫家是自海上望向陸地畫的,所以我們從八寶公主廟的海灘走到接近船帆石的海岸,果然這時我們向大尖山遙望時,看到的山勢與圖片中的非常相似。
下一個任務是,證明這裡的墾丁社頂公園附近就是當年的龜仔甪部落,這樣才有更充分的證據來印證當年的歷史。
很幸運的,我們找到一個「社頂部落」路標,上面大大寫著「龜仔角社」(應該是「甪」,寫成「角」)。然後我們又到更高的山上,向下俯望,果然可以非常清楚看到南灣海岸。一八六七年的龜仔甪原住民,就是這樣發現海岸上「有紅毛人入侵」而闖下大禍。當地原住民的規矩是不殺女人,但卻不知為何緣故而誤殺,等頭顱砍了下來以後才知道是女人。這些龜仔甪原住民後來傳出不少部落族人意外死傷的事件,就是後來「魔神仔」的原型(prototype)。
當年部落人士如何由巫師作法來平息,已不得而知。但後來龜仔甪人漸漸被漢化後,因為魔神仔的傳說依然不斷,加上當地居民漸多,就蓋起廟來,就是「八寶宮」。廟旁也有代表漢人文化的「萬應公」以及「福德正神」祠,則是用來「鎮」魔神仔荷蘭公主的。
另外,令我非常有感的有三件事,讓我們了解,史料史蹟之探查何其不易,時機何其寶貴。
1.由恆春縣令陳文緯所修, 屠繼善編纂的《 恆春縣志》, 紀錄到光緒十八年(一八九二),在卷十三「碑碣」就已經有這樣的文字:
「據採訪錄:同治初年,有外國番船一隻,遭風飄至鵝鑾一帶,被龜仔甪番戕殺多命。內有番女一名,其上下牙齒,不分顆數,各連一排。龜仔甪番見而異之,懸首示人。嗣該船逃回本國,興師復仇,至鵝鑾鼻、大坂埒一帶,荊棘滿山,四無人蹤。一日,聞雞鳴聲,遂發兵通道,尋聲而進。得龜仔甪社,戮番人,無噍類。走脫孕婦一人,延續至今,亦僅三、四十番。故社中,禁不畜雞。相傳被殺番女,為該國公主云云。按:此事尚在未設縣以前,核與軍門碑文年份相符。及考其外國,究系何國?是否究系一事?均莫能確指也。意惟鎮道署中,必有檔案可稽。恆邑志事,類多於斯,秉筆者可若何?」。
此文令人感慨。一八九二年離羅妹號事件的一八六七年,才二十五年,台灣的官府與民間竟然如此健忘。難怪台灣有許多偏離歷史的民間傳說,甚至已找出與劉明燈碑文「年份相符」,竟然會寫「究系何國」?。
2.我在二○一二年四月第一次去八寶宮,旁邊船骸仍然完整。不想才四年半後,二○一六年十月十日再到八寶宮,那些船骸已經在一次颱風之夜,因為香爐被風吹倒而出火,竟然付之一炬(圖)。也因此喪失了再請考古學家來做鑑定的可能性。
3.同樣的,我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看到「龜仔甪」的路標,在二○二一年四月十六日舊地重訪時,發現路標已被改建,而且也不再見到「龜仔甪社」的木頭路標。換句話,現在再到墾丁,已無法以第一證據來確認此地為「龜仔甪舊址」。
淑婉之相助,改變了我的寫作計畫,影響我鉅大。從那時起,我就認為寫羅妹號事件比直接寫牡丹社事件有意義。更神奇的,是讓我竟然因此榮獲從未想像過的台灣文學獎,讓台灣人開始注重台灣原住民歷史。更因此完成我3C夢的第2C:Cinema,由《傀儡花》改編的公視連續劇,竟一舉獲得二○二二年的電視金鐘獎。
淑婉接受自體 CD34+ 篩選造血幹細胞移植後,成功達成緩解。但可惜,因為原來骨髓中的惡性細胞太多了,終究無法完全清除以達成長期緩解的最佳成果。大約在一、二年後,她的血液中又有癌細胞出現。但因為有新藥陸續問世,因此她的生活品質很好。每次見她,她都面帶笑容,我也常在臉書上見到她與兒女互動的溫馨文字。我萬萬沒想到,今年二○二四年五月八日她突然因感染併發症而過世,令我驚愕不已。謹以此文感謝她與紀念她。
後記:更沒想到,二○一九年會在愛丁堡發現四個牡丹頭顱,讓我找到寫牡丹社事件的新方向與新形式。我希望今年可以出版《牡丹事件筆記》,並將這篇文章列為第一篇以紀念我寫台灣史小說的三大貴人。 (相關報導: 被遺忘的台灣史!從羅妹號事件到「南岬之盟」,一篇文看懂史詩劇《斯卡羅》的真實歷史 | 更多文章 )
*作者陳耀昌,(1949~2025)臺灣血液疾病專家、作家與政治人物。為臺灣骨髓移植播種者,「法醫師法」先驅者,幹細胞醫學帶路者。六十歲開始寫小說,每出書必深入考究,筆下時帶臺灣情。本文選自作者著作《重返牡丹社:重返牡丹社:牡丹事件筆記、牡丹頭顱筆記》(允晨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