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之殤:進步的烏托邦因何被指「性侵大國」

2019-03-2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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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本哈根丹麥警方現行條例規定,警官必須詢問性侵報案人是否曾反抗

體制:小眾人群的不信任

在某種意義上,丹麥對性暴力受害人的呵護走在其他歐洲國家的前列。比如,在丹麥、挪威、瑞典和芬蘭,受害者都可以獲得免費法律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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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也有活動人士說,一些少數群體獲得幫助有困難。

「變性行動」TransAktion組織的福萊博格(Nico Miskow Friborg)告訴BBC,通常情況下,變性群體對體制缺乏信任,因為體制內普遍存在變性人恐懼症。他們(變性人)或許受到過警察的騷擾,或許在醫療保健領域受到過歧視。

福萊博格還說,幫助受害者的人的那些部門--比如性侵診所、心理諮詢診所等,許多都或明說、或暗示是幫助順性女性的,這可能會疏遠變性人群體。

國際特赦也指出,丹麥警方不記錄性侵報案人是順性、變性、還是非二元性別,只記錄報案人是男還是女。這就意味著,像福萊博格這樣的活動人士無法跟蹤統計有多少變性人被性侵,有多少變性人正是因為變性才受到攻擊。

丹麥「黑人的命也是命」活動組織創始人索蘭森(Bwalya Sorensen)還說,移民的配偶更弱勢,因為攻擊他們的人會說,如果雙方認識,警方就不會當作性侵來調查。

丹麥直到2013年才將配偶之間的性侵定為刑事犯罪。

索蘭森還說,丹麥移民規定非常嚴,這就意味著,配偶是移民的作案人「很清楚,女人逃不掉」,而且,「警察不會聽女人的,只會聽他的。」

新規定:性必須是自願的?

丹麥全國警察署表示,他們將繼續認真聽取和考慮各方意見以及國際特赦提出的批評。

一名發言人向BBC表示,丹麥警方將以「尊重」和「敏感」的方式接待性暴力受害者。

他說,2016年起丹麥警方和其他政府部門展開廣泛合作,爭取大幅度改進性侵案件的辦理工作,其中包括改善受害人報案時的接待和處理方式。

他還說,對警方不滿意的比例從此前的30%下降到15%(2018年),說明新規定和新措施已經收到一定成效,但是還有必要繼續努力,爭取降低到零。

丹麥司法部長普爾森(Soren Pape Poulsen)告訴丹麥媒體,

「有必要制定新法律,明確規定:性必須是自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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