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臺灣之光還是臺灣之傷?

2016-04-20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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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在馬來西亞對中國民眾實施詐騙的台灣籍嫌犯,遣返回台後立即獲釋(取自YouTube)

涉嫌在馬來西亞對中國民眾實施詐騙的台灣籍嫌犯,遣返回台後立即獲釋(取自YouTube)

最近,兩岸因為肯亞詐騙案再生波瀾。因為不滿肯亞將臺灣籍電話詐騙犯罪嫌疑人遣送陸方,臺灣朝野、藍綠政客和名嘴紛紛跳將出來譴責陸方「越境抓人」「越境綁架」,無視臺灣所謂的「主權」和管轄權,指責陸方漠視和違反人權。民進黨、時代力量的立委們不斷在「國會」質問和怒駡法務部等有關政府官員,要求法務部、陸委會和「外交部」向陸方和協力廠商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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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在馬來西亞的20名電話詐騙犯罪嫌疑人如臺灣朝野之願由馬來西亞遣送回臺灣,沒想到20名嫌犯抵達臺灣卻由檢警問詢後以犯罪事證不完整且無拘票為由悉數放走,引起一片譁然。

與臺灣朝野政客、名嘴的論調完全相反,網路上一片罵聲。不過此次罵聲未如政客們導引的那樣相向陸方,而是站在陸方那邊,要求對詐騙犯進行重罰重判,千萬別送回臺灣。吊詭的是,一向聲稱代表民意的政府、立委和藍綠黨團,此次卻罔顧民意,在那裡自說自話。尤其是民進黨,反應更為激烈。4月12日,「總統」當選人蔡英文在facebook發文,言辭激烈,將自己的情緒和內心想法暴露無遺。與此同時,民進黨和時代力量立委完全無視聲響巨大的民意,連續在立院杯葛法務部、質問羅雪瑩。

有網友直斥民進黨為什麼如此罔顧民意,有網友回答「民意=民進黨的意」,可謂一陣見血。

其實,不管肯亞案還是馬來西亞案,撇開民意、兩岸法律對詐騙量刑輕重和其他問題不說,單就案件本身來講,陸方要求協力廠商將犯罪嫌疑人遣送至陸方並無過錯。在這其中雖然存在管轄權的競合,但由於此案受害人均在陸方,相關的案件證據也在陸方,而在協力廠商也就是案發地又放棄管轄權的情況下,以司法便利的角度而言,陸方無疑具有管轄優先權。

立法院長蘇嘉全15日早上於議場內針對肯亞案召開協商會議,陸委會副主委施惠芬(中)與相關人士步入議場開會。(林俊耀攝)
立法院長蘇嘉全15日早上於議場內針對肯亞案召開協商會議,陸委會副主委施惠芬(中)與相關人士步入議場開會。(林俊耀攝)

但是,在政治正確的一貫高壓下,臺灣法律人噤若寒蟬,無人站出來闡述內中的法理和事實依據,更沒有幾個人站出來講真話;而臺灣朝野政客、藍綠黨團和名嘴又無視事實和法理,打著所謂「主權」「人權」的旗號,以一貫的手法操弄議題,滿嘴謊言,蒙蔽民眾,希望將髒水潑向陸方。只是事與願違,深受其害的臺灣民眾看穿了此次上演的種種把戲,不但沒有跟著起舞,還反過頭來譴責當局、立委和名嘴們的荒唐,直言「主權距離民眾太遠,詐騙距離生活太近」,斥責臺灣政客和當局已經淪為詐騙的保護傘,諷刺詐騙已經成為「臺灣之光」,讓臺灣形象盡失。

然而,除了國民黨和洪秀柱轉彎較快,臺灣的其他政客、立委和名嘴們並沒有就此甘休。此前讓臺灣民眾一直引以為豪的民主、法制不僅未能點亮光澤發揮作用,反而黯然失靈,不由得讓人懷疑這到底是臺灣之光還是臺灣之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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