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又宗觀點:搶錢、搶糧、搶娘們─狼是要吃肉的

2016-08-21 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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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名狀的生存法則,適用於職場嗎?(影片劇照)

投名狀的生存法則,適用於職場嗎?(影片劇照)

電影《投名狀》裡有一句最有名的話:「搶錢、搶糧、搶娘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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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無疑地是貫穿全片核心價值的一句話,我們從很多種角度來分析,這句話都能有不同的解讀。首先,「紀律嚴明」是我們對一個優秀部隊的評價,但是「紀律嚴明」的軍隊能不能打勝仗?起碼清末名臣曾國藩為我們否定了這一點。曾國藩的湘軍不屬於清廷正式編制部隊,算地方團練的一種,基本上就是義勇軍。清廷當時的綠營、八旗軍根本不能打,只能讓地方團練上場,曾國藩的直屬湘軍,就打仗而言,那還真是一個慘字,靖港水戰中,曾國藩親率的湘軍被太平軍的石祥貞擊敗,曾國藩還投水自盡,還好他平常人緣不錯,被部下撈了回來。

曾國藩嚴禁自己的部隊「燒殺擄掠」,結果是常吃敗仗,理由很簡單 ——「 沒有誘因,誰為你賣命?」當時正規軍隊欠餉算很常見的事情,一拖三五個月也不足為奇,義勇軍就更別說了,發餉有一搭沒一搭的,曾國藩所謂教條式的「紀律嚴明」,就在軍餉不齊、攻城後又無利可圖的因素下,屢戰屢敗。

但曾公的能耐,不在用兵、而是用將。太平天國裡最能打的翼王石達開,一生最大的嘆息就是沒辦法滅掉曾國藩。1853年,石達開在江西大敗湘軍,全圍曾國藩於南昌,此時收到東王楊秀清返回天京的要求,石達開離去之前,大嘆:「今天放虎歸山,必後患無窮啊!」旁邊有部署問說:「我看曾國藩用兵也不過一般,怎麼如此說呢?」石達開回說:「曾公用兵的確爛透了,可是遣將可是一流的好啊!」

曾國藩的直屬湘軍確實挺廢的,不過九弟曾國荃的吉字營和鮑超的霆字營戰力可是超強,基本上,整個太平天國可說是這兩人滅掉的,然而吉字營跟霆字營就是貫徹了「搶錢搶糧搶娘們」這句中心思想,軍紀敗壞至極,所破之城無不姦淫擄掠打砸搶。南京被曾國荃破城時「沿街死屍十之九皆老者。其幼孩未滿二、三歲者亦被戳以為戲,匍匐道上。婦女四十歲以下者一人俱無(均被虜),老者負傷或十餘刀,數十刀,哀號之聲達於四方」,這就是另一種湘軍。

清廷知不知道?知道,可是沒辦法,把你吉字營跟霆字營抄掉,立馬湘軍就謀反了?曾國荃知不知道?知道,可是沒辦法,不讓部下用燒殺擄掠來賺錢,哪生錢養軍隊?湘軍過了兩年苦日子,這時候敢嚴禁劫掠,那軍隊馬上就要譁變了,於是第一屆南京大屠殺的結果,城中死者二、三十萬人,四王府劫掠一空,上報說親愛的皇帝,我幫您檢查過了,南京城沒東西,所以沒什麼好上繳的,不過清廷順勢要求裁撤湘軍,順便連欠的幾百萬軍餉都一筆勾銷了,這一齣戲到此落幕,曾國藩和曾國荃升官。

真正能貫徹軍紀,又能百戰常勝的,反倒是石達開的軍隊,行軍之處軍紀嚴明又愛護百姓、他招攬能人下士,丈量土地人口,恢復戰亂後的政府機能,還吸引清廷許多人才依附。然而石達開的下場,就是功高震主,不得已用長征的名義逃出天京,最後打到兵盡糧絕被俘、凌遲之。據說石達開被凌遲的時候,不管身上割了幾刀,石達開就是不出聲,一直到命終,死時才36歲,千百年來獨一位,奈何天妒石敢當,這就是歷史。

回到今天,我們尚且過著太平日子,已沒有所謂「搶錢搶糧搶娘們」這回事,不過商場如戰場,當企業要求人才的績效,必定要先談妥條件,你幫我賺多少、我分你多少,案子到手後,你好我好大家好。若經營者只是不斷地用權術、話術、心術來控制下屬,事成後又分不其應得利益,人才立馬就走,決不逗留,那下一仗誰來打?商場上,你待我誠、我報之以實;你對我忽悠、我報之以現實,這是再清楚不過的道理。在實質的利益下,團隊才有前進的動力,多少社會上的優秀經營者,唯獨此事不清明。中國跟台灣這幾年來,都在探討人才的「狼性」,但討論前請先有個概念 ——狼是要吃肉的。

*作者為導演、影像工作者。現為牡羊座創藝影像有限公司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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