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AM教父跳槽中國 郭台強:應運用租稅工具留才

2015-10-06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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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電子公會理事長郭台強出席台北國際電子產業科技展。(陳泊雁攝)

電機電子公會理事長郭台強出席台北國際電子產業科技展。(陳泊雁攝)

有台灣「DRAM教父」之稱的華亞科董事長暨南亞科總經理高啟全昨(5)日傳出將跳槽中國,為紫光集團建立DRAM(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基地,震撼台灣半導體產業;對此,電機電子公會理事長郭台強今(6)表示,過度強調公平正義並不能解決問題,如何使用租稅工具留住人才,才是台灣現在必須做的事情,而經濟部投審會執行秘書張銘斌則認為政府不應過度干預企業,如何留才仍須尊重企業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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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台強今出席台北國際電子產業科技展,媒體詢問關於DRAM重要人才高啟全遭中國挖角一事,郭台強表示高啟全非常有經驗,在記憶體產業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台灣應想辦法挽留他,但還不構成所謂的「國安危機」,目前台灣應思考的是如何採用租稅工具來留住人才。

郭台強表示,以租稅政策來說,股票是最直接的誘因,尤其是IPO(首次公開募股)的部分,他說日前財長也表示將暫緩實施,似乎直指證所稅存廢一事,至於由租稅來留才是否不符社會對公平正義的期待,他則說「過度強調公平正義並不能解決問題」,還是應該要提供產業從業人員足夠誘因,並讓企業更自由開放。

郭台強也指出,台灣產業過去偏重於代工,在設計開發上並沒有領先地位,而目前關鍵問題在誰能掌握通路及技術,而中國採用政府力量,運用資金幫助企業掌握技術及通路,台灣也許做不到這樣,但台灣的特色為中小企業,「拚大」並不是台灣的優勢,而應強調彈性及靈活創新的能力,才是產業發展的關鍵。

而對於高啟全遭中國挖角一事,負責審查兩岸投資事務的投審會執秘張銘斌表示,其中有許多兩難,即使可能影響產業發展,但仍屬個人工作自由,由於目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並沒有相關規範,過去國科會也曾考慮設置《高科技保護法》管制高科技人才,但最終因擔心嚇跑國外高科技人才來台而作罷,因此目前此問題須由企業自行採用《營業秘密法》或競業禁止條例來避免技術外流,由政府來規範並不洽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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