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記載「不具任何法律效力」 北市同性婚註記玩半套

2015-06-23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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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黨參選人范雲、苗博雅、呂欣潔(右)和伴侶陳凌、李晏榕一同響應同性伴侶註記,她們開心的展示手中的註記公文,可惜這紙公文上明白標示「不具法律效力」。(林韶安攝)

社民黨參選人范雲、苗博雅、呂欣潔(右)和伴侶陳凌、李晏榕一同響應同性伴侶註記,她們開心的展示手中的註記公文,可惜這紙公文上明白標示「不具法律效力」。(林韶安攝)

社民黨立委參選人呂欣潔23日與伴侶到台北市戶政事務所註記,成為首對同志伴侶關係註記人。不過她們卻發現,實際註記為伴侶後,雖在北市的戶政系統裡可以查到她們的伴侶關係,但卻不具任何法律效力。

高雄市政府率先在5月20日開放,讓同性伴侶可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在戶政資訊系統加註「同性伴侶」,但由於《民法親屬編》尚未修正,有關遺產繼承、醫療同意、報稅等權益,都無法比照異性戀婚姻一樣享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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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隨後跟進,各區的戶政市務所也自今年6月17日起,開始受理同性伴侶在戶政資訊系統中註記,不同之處在於,北市府能夠發給註記者一紙「公文」,證明兩人真的具有同性伴侶註記關係。

社民黨信義、南松山選區的立委參選人呂欣潔,和她的伴侶陳凌,去年曾向戶政事務所登記婚姻遭拒,目前法律程序正在進行行政訴訟,承審法官也支持釋憲主張。

呂欣潔和伴侶陳凌潔響應同性伴侶註記(林韶安攝)
社民黨參選人呂欣潔和伴侶陳凌響應同性伴侶註記,今日到台北戶政事務所,非常慎重的簽字。(林韶安攝)



今天兩人帶著身分證再次前往戶政事務所註記,成為北市第一對註記的伴侶,而且馬上申請公文證明兩人的伴侶關係,戶政人員也非常有效率,不到半小時就發給她們公文。

不過戶政人員現場也表示,註記的身分並不會顯示於戶口名簿及身分證上,也因為是台北市府的戶政系統特殊註記,不會與其他縣市或中央機關的戶政資訊連線。若緊急醫療事故發生時,需要證明兩人的伴侶關係,北市戶政機關能以公文回覆醫療院所,提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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諷刺的是,這紙公文上明確的標記,「註記內容不具任何法律效力」。(林韶安攝)

呂欣潔及陳凌今天所拿到的公文,只能證明兩人真有在戶政資訊系統註記,上頭清楚寫明「註記內容不具任何法律效力」,也就是說,包含財產或保險繼承、領養、繳稅等各種異性戀婚姻能享有的權益,北高市府的註記及公文也都無法讓同性伴侶與異性夫妻實質平等。

呂欣潔也表示,這樣的註記只能代表台北市「看見了」同志伴侶,但並不能解決大多數同志伴侶的權益損失,她呼籲,市府除了應該加強註記的實際效用以外,也可以實質照顧市府同志員工,例如婚假、育嬰假、以伴侶身份參加員工旅遊等。更重要的是,她也呼籲市民將反對婚姻平權、違背民意、與「護家盟」站在一起的立委費鴻泰,確實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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