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昌坪專欄:Kolas堅持使用法扶資源的神邏輯

2018-10-10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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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法扶的業務龐雜、經費拮据、人力不足,早已是政府機關所知悉的事實。以106年度為例,法扶員工總數扣除專職律師及部門主管後,專職人力僅有209人,平均每個人要負擔的服務件數為717件,導致工作人員加班經常超過法定工時,甚至被勞動部在網站上公布。儘管如此,法扶仍然於今年3月,在花蓮成立了全國首座「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希望可以提供原住民朋友更多、更便利的法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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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全國具有原住民身分的律師人數,截至去年7月26日為止,不分年齡及族別,一共只有13人,其中實際有在執業的人數,則僅有11人。這些原住民律師處理的案件種類繁多,例如民事及家事案件(例如涉及原住民族保留地、原住民之親屬及繼承)、刑事案件(例如野生動物保育法、森林法、水土保持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以及行政爭訟案件(例如涉及水土保持法、國家公園法、漁業法、原住民保留地、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原住民身分等相關法律事務)。在人力吃緊的狀況下,Kolas卻堅持必須由「原住民律師」為其辦理「民事求償案件」,在面對輿論質疑時,甚至表現出「此為情理所當然」之態度,也難怪會讓論者批評,法扶的原民專案原本是要幫助真正有需要的原住民,但在完全不考慮資力的情形下(並未設有合理的排富條款),反而變相成為對於原住民的歧視,甚至是和沒有資力,真正需要法律協助的原住民搶資源。

王光祿案於最高法院開庭,立委鄭天財、王光祿握手寒暄。(盧逸峰攝)
王光祿案於最高法院開庭,立委鄭天財、王光祿握手寒暄。(資料照,盧逸峰攝)

Kolas曾是桃園市政府第一位女性原住民族行政局長,也擔任過立法委員,更是首位出任行政院發言人的原住民,同時具備行政和立法的歷練,實屬難能可貴。Kolas基於維護原住民權益,希望法扶設置的「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必須是在原住民族容易抵達、交通便利的地點,所推動的政策也已獲得實現。至於陳采邑律師,她在八八風災時遠赴阿里山、台東嘉蘭部落,替原住民朋友處理國賠訴訟,也為了布農族獵人王光祿案奮戰不懈,終於讓最高法院主動向大法官聲請釋憲,為我國憲政豎立了令人敬佩的典範。

法律對於一般人而言,僅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至於手中握有公權力的政治人物,理應對自己有更高的要求。Kolas確實符合無須審查資力的要件。但要不要向「資源有限」,而且許多原住民朋友可能根本無力自聘律師,唯有仰賴法扶方能得到法律扶助的情形下,仍然堅持使用法扶的「公共資源」,甚至要求指派「原住民律師」為其辦理案件,實完全繫於其一念之間。如果Kolas是為了讓社會大眾知道原住民朋友也需要法律扶助,而且可以透過專案方式處理,則近日的媒體報導已完全達到目的,後續是否仍要如此堅持,也唯有靠她自己的政治智慧,方能作出經得起社會大眾檢驗的決定。

*作者為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本文不代表事務所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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