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美對俄資產凍結制裁舉措,恐締危險國際先例

2024-04-29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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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總統普京。(美聯社)

俄羅斯總統普京。(美聯社)

根據路透社報導,俄羅斯克林姆宮於〔2024/04/29〕表示,由美方採取凍結俄羅斯資產制裁之措施,恐將為全球經濟秩序設立非法先例,爰俄將積極採司法渠道追究其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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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議院於〔2024/4/20〕通過高達美金950億對烏克蘭、以色列與我國之資助法案,其中欲以透過凍結俄羅斯資產,並擷取以編列於烏克蘭重建規劃預算。目前七大工業國組職〔G7〕國亦正商榷如何將凍結之達美金3千億俄國主權財富基金資產〔sovereign Russian assets〕進行挪用,以資助烏克蘭重建。

克林姆宮發言人培斯科夫〔Dmitry Peskov〕表示,西方勢力所採之舉係對主權國家與私有資產所有權之侵占,本質上係違法行為。倘美方執意採取前述政策,想必導致全球各國及投資者對於投資美國決策上將有所卻步。

面對美方單方制裁,俄國國會杜馬〔Duma〕發言人〔Vyacheslav Volodin〕聲稱俄羅斯理當亦可對此往復,凍結西方資產。莫斯科已陸續將西方國家投資俄羅斯資產進行凍結,並以半價折扣廉售國內有意買家。

針對前述美方制裁舉措法律合理性辯護,可參見歐盟議會於今年2月所提之「充公俄國資產以助烏克蘭重建法律評估」報告書而得知端倪。

沒收俄國資產有多種國際法律意義上的議題需正視,而其中最難克服的則係跨越俄國外交豁免權〔state immunity〕之憑欄。然而,前揭報告書提出突破該攔阻之多種可能性。一、各國得以透過其行政或立法措施之發布,迴避俄國豁免權之適用,因國家豁免權僅適用於對法院或司法單位之裁決,故各國國內發布之行政或立法措施,其有效性不應受國家豁免權影響;二、可以俄違反國際公法之由,將其資產凍結充公定義為合理之對策〔countermeasure〕;三、可藉俄烏衝突之際,讓國際公法發展出允許國家豁免權不適用之例外存在的可能性;四、透過超國家或國際體制致使國家豁免權不適用,因當事國主動讓與主權,同意受該體制約束。該報告書認為,因俄在俄烏戰事爆發時仍為歐洲人權公約〔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簽署國,故理應受歐洲人權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裁量。

前揭合理化說詞若被採用,勢必將持續推動北大西洋公約國(NATO)抗俄誓不兩立之國際秩序,延伸彼此相互不信任之對立。除外,如克林姆宮發言人培斯科夫所稱,美制裁舉措恐讓國際資本有所卻步,因各國將無法對美投資有所以法律為基礎的保障。而倘此不確定性成立,勢必將對國際主權資金流向有所顯著影響,甚或撼動以美金為主導之金融秩序。

雖前揭法律報告書指出,國家豁免權不適用例外之發展趨勢應積極推動,然而係否此現象可徵得國際社會支持,仍待觀察。依國際關係理論,國際政治舞台實質為無政府之狀態,缺乏任何絕對權威得以裁罰各個國家主權行為,故各國關係實質為平等。國家豁免權不適用之成立,其關鍵條件莫非係各國須對其國家主權做出讓與,予以似歐盟之超國家體系。

綜上所述,以美帶頭之對俄資產制裁措施,除考驗國際公法對該手段合法性共識之建立外,更係體現國際社會權力平衡或分布實際狀態。國際政治現實終究係國際法治之基石。

*作者為德國慕尼黑大學歐盟及國際商法法學碩士,國際關係觀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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