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杰專欄:殺人如草不聞聲─這個黨從未改變

2018-04-01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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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黨從來都是「殺人如草不聞聲」

在共產黨的框架內的左右之分,基本上毫無意義。只要共產黨還在殺人,八二憲法以及被閹割的八二憲法,對被殺者來說,區別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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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的殺人,土改、三反五反、反右、大饑荒、文革,罄竹難書,不再重複。鄧的殺人,六四屠殺,舉世震驚,也不必再重複。鄧還有一件被遺忘的殺人壯舉,即所謂的「嚴打」運動。一九八三年八月二十五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嚴厲打擊刑事犯罪的決定》稱:「在三年內組織三個戰役,依法將刑事犯罪分子逮捕一大批,判刑一大批,勞教一大批,註銷城市戶口一大批,並且殺掉一批有嚴重罪行、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犯罪分子。」當天《人民日報》頭版頭條登出鄧小平語錄:「可抓可不抓的要抓,可殺可不殺的要殺。」

一九八三年「嚴打」動員會上,新上任的公安部部長劉復之稱,嚴打「是繼一九五零年至一九五二年鎮壓反革命運動之後,堅持人民民主專政的又一具有歷史意義的里程碑」。可見,「嚴打」不是鄧的異想天開,而是毛時代「殺人運動」的延續,鄧確實是毛的好戰友、好學生。對於「嚴打」的受害者來說,八十年代並非某些開明派知識分子回憶的那麽美好。那不是一個「白衣飄飄的時代」,而是一個血跡斑斑的時代。

「嚴打」開始後,為配合中共「從重、從快」判決處死的目的,「人大」和「兩高」(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通知「新規」,完全無視已經生效實施的刑法和刑訴法。如死刑上訴期由十日縮短為三日;將死刑審判權授權給基層法院;取消律師的無罪辯護等等。再加上鄧小平、彭真等中共各級官員不在法律框架下的「嚴打指示」,下面的執法如脫韁野馬,完全不受法律約束,濫殺無辜、草菅人命是不言而喻的。

當時,儘管有了修訂後的中國刑法作依據,但為了政治正確,任何罪名之前都冠以「反革命」三字,如強姦就是反革命強姦罪。官方披露,嚴打期間判死刑的有二萬四千人。但這個數字是被嚴重壓低的。財經網博主司法野史在《嚴打親歷者話第一撥嚴打》一文中寫道:一九八三年九至十二月份殺的人比一九四九年以來(通過正常法律程式)殺掉的人還要多,而一九八四年比一九八三年殺的人又要多得多。那麽,粗略估計,處死刑者當在百萬之譜。克拉蒙亞洲研究所研究員林長盛披露,他的一位朋友親眼看到人大常委會的內部絕密檔,「嚴打」殺的是九十六萬人。這是鄧小平不能逃避的一筆血債。

作為「後鄧時代」的江胡統治時期,在殺人上亦非白紙一張。江澤民時代對中國民主黨組黨運動和法輪功的鎮壓,證明會用英文背誦美國《獨立宣言》的江澤民絕非善類。胡錦濤時代殘害人權鬥士李旺陽,在香港激發十萬人上街遊行;而西藏「三·一四」屠殺和新疆「七·五」屠殺,無論衝突規模、慘烈程度、死亡人數,都遠超胡錦濤二十多年前在西藏的那次鎮壓——那次鎮壓恰恰是胡錦濤給鄧小平的「投名狀」。

中國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AP)
「習近平執政以來,殘害了曹順利、劉曉波、彭明、李柏光等數十名人權活動人士,並掀起薄熙來重慶『打黑』的升級版——全國範圍內的『掃黑』運動,宛如鄧小平時代『嚴打』的重現⋯⋯」圖為中國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AP)

習近平執政以來,殘害了曹順利、劉曉波、彭明、李柏光等數十名人權活動人士,並掀起薄熙來重慶「打黑」的升級版——全國範圍內的「掃黑」運動,宛如鄧小平時代「嚴打」的重現,不知又有多少無辜者人頭落地。

殺人黨的「殺人行兇」從未停止過,不管它的最高元首有無任期。所以,我贊同全美學自聯成員古懿在接受台灣央廣訪問時表達的基本觀點:「應該反對的不只是終身制,更要徹底反對中共政權合法性。習近平不是國家主席,並不是因為他要做終身主席,而是他的權力來源缺乏合法性。中國人沒有選舉過他,沒有人給他投過票,怎麼他就成了國家主席呢?!」而身在中國國內、不畏危險表達反對意見的山西大學學生也指出:「習近平首先是不合法的,有無限期無所謂,共產黨推舉誰上來都不是合法的。這樣的歷史在無限上演,就像希特勒、史達林、毛時代。我覺得我這麼做是正確的事情,我就去做了,不能因為害怕做一件事情就不去做,做人就得講良心。」

*作者為旅美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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