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國情!」丹麥右派政府研議「面紗禁令」,穆斯林女性蒙面要罰5萬台幣

2018-02-07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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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戴「Niqab」的穆斯林婦女。(美聯社)

穿戴「Niqab」的穆斯林婦女。(美聯社)

繼法國、比利時等多個歐洲國家實施「面紗禁令」後,北歐國家丹麥也準備跟進。丹麥政府6日公布新計畫,未來穆斯林女性在公共場合穿戴遮蓋全臉的面紗、罩袍,可能被罰1000丹麥克朗(約新台幣4883元),而累犯者最高可處1萬丹麥克朗(約新台幣48836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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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面服飾與丹麥社會的價值觀念不合

穆斯林女性服裝中,遭禁的主要為「Niqab」(音近:尼尬伯)與「Burqa」(布卡)。「Niqab」包含一般常見的頭巾,加上完全遮住臉部的面紗,只留下眼睛露在外面;而「Burqa」則是「覆蓋率」最高的罩袍,從頭頂套上後全身都被包覆,連眼睛部分也僅留一條「紗窗」,以供走路時勉強能看到外面。至於萬聖節面具與體育賽事出場的吉祥物服裝,則不在禁令範圍內。《路透》報導,目前預估將有少於2百名女性受到此法影響。

Niqab示意圖。(風傳媒-李承祐繪製)
Niqab示意圖。(風傳媒-李承祐繪製)

這項禁令由反移民右派政黨、執政黨之一的丹麥人民黨(Danish People’s Party)提出,並已獲得另外兩個執政黨:社會民主黨(Social Democrats)、自由黨( Social Liberal Party )的支持。《衛報》(The Guardian)報導,儘管草案細節仍需經過人權相關的非政府組織評估後修改,但預計將於今年春天交由國會表決,且通過的可能性很大。自由黨發言人艾勒曼(Jacob Ellemann-Jensen)表示:「這項禁令並非針對宗教服飾,而是針對遮蓋臉部這件事。」

布卡示意圖。(風傳媒-李承祐繪製)
布卡示意圖。(風傳媒-李承祐繪製)

丹麥司法部長鮑爾森(Søren Pape Poulsen )也說:「在公共場合中與他人見面,卻把自己的臉遮蓋起來,不僅不尊重整個社群,也與丹麥社會的價值觀念不合。藉由這項禁令,我們好比在沙子上畫下一條界線,強調丹麥人面對面交流所建立起的信任與互重。」

「宗教自由」與「社會融入」難以兼顧

近年來,非洲、中東戰亂不斷,導致大量移民湧入歐洲,造成安全方面的疑慮,使歐洲各國陷入移民「社會融合」與「宗教自由」的兩難。2011年 ,法國全面禁止穿戴「Niqab」,成為第一個實施這項禁令的歐洲國家,同年比利時也跟進。這樣的做法引發爭議,儘管贊成禁令的世俗主義者認為,蒙面服飾不僅使穆斯林難以融入歐洲社會,也是女性遭到父權壓迫的象徵;但部分人權團體則認為,這樣的禁令形同歧視穆斯林,也侵害他們的信仰自由與人身自由。

令人權團體失望的是,歐盟最高司法機關歐洲法院(EJC)與歐洲人權法院(ECHR),多以「社會融合」為優先考量,而忽略潛在的種族、宗教歧視問題。對法國與比利時的「面紗禁令」,歐洲人權法院以「禁令不影響私人及家庭生活,也沒有壓縮到像養自由與涉及歧視」為由,表示支持,也在2017年裁定穆斯林家長不得出於宗教理由,為青春期的女兒提出游泳課免修申請。同年,歐洲法院則裁定,公司可禁止員工佩戴一般的伊斯蘭頭巾(Hijab)等具有宗教、政治與哲學含義的服飾,而不構成「直接性的歧視」。

目前除了法國、比利時之外,荷蘭、保加利亞、奧地利與位於德國東南方的巴伐利亞省,都已明文禁止穆斯林在公眾場所蒙面。挪威政府2017年6月也提案,將禁止學生從幼稚園到大學的各級學校中,穿戴穆斯林全罩式面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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