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競觀點:惡法日後必然反噬

2019-12-25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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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還要提醒,綠營必須思考將來若是不再具有執政地位,同樣法條是否適用於像擁有黑熊部隊之臺灣民政府,或是接受海外獨派團體資助政治派系?特別是去細讀臺灣關係法第十五條第二款“………任何接替的治理當局(包括政治分支機構、機構等)( ………and any successor governing authorities (including political subdivisions, agencies, and instrumentalities thereof).)。”其實就知道誰在隨時準備面對我未來主權可能會遭致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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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將派遣軍艦通過臺灣海峽視為運用武力干預,並且詮釋成有意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為害我國主權有無可能?或者是針對採取自由航行行動(FONOP),派艦硬闖我南海諸島周邊領海水域,表達對我保衛主權相關法律規範有所異議之國家,將其定義為與我交戰或武力對峙,或是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是否亦是能夠講得通?

當前政府閉門造車,弄出多項根本無法執行法條,搞到鄉親民眾怨聲載道,到最後只好再把法條拿回立院重新修訂,實在是紀錄惡劣。爭議法案經過公投獲得民眾議決後,最後仍是靠著立法院席次優勢我行我素,毫不理會公民投票所表達意願,更是嘴臉醜陋。

其實綠營治政團隊要以如此強勢手法,趕著在12月31日通過此項完全是神來一筆之爭議法案,根本上是招認出其認定未來選戰必然大敗,未來無法在立院內保有其橫行肆虐政治本錢,所以才會演出此種加速狂飆,擺出沒有明天末日情懷。

在此必須嚴正提醒綠營,法條是把雙刃劍,可以傷人亦會傷己。當以如此惡劣法條,刻意去打造一把鋒利無比凶狠鍘刀時,將來若要架到自己脖子上時,就不要再有抱怨。天理循環報應不爽,假若只知道鞏固權力掌控統治地位,而不知思考治理造福百姓,最後必會被民眾用選票拋棄。

*作者為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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