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操觀點》人民參與審判?是更公正還是更民粹

2016-07-24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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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制直接由陪審員取代法官,當然是人民對司法最強力的控制,能夠有效避免法官專斷獨行。但同時,陪審團也容易受到各方勢力影響,如電影《失控的陪審團》中,或許有些劇情過度誇張,但陪審員確實可能受到媒體報導、律師話術、甚至當事人演技等因素,影響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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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國外還有所謂的參審制,也就是由一般平民或專家組成的參審員與法官一同審判,可說是一個相較於陪審制,更為折衷的人民參與審判模式。但是,參審制最重要的缺陷在於,參審員既然是法律外行,在討論案情時,就可能無法與法官平起平坐,無法(或者不敢)說服法官,那麼人民監督司法的效果,就會打折。

最後,是過去司法院力推的觀審制。所謂觀審制,就是由人民擔任觀審員參與審判程序,並且可以提出意見,但觀審員的意見,僅供法官參考。從觀審制的制度設計,與其說是讓人民參與審判、監督司法,不如說只是讓人民「知道法院在幹嘛」而已,更被批評為「只讓你看,不讓你判」的半套改革。

由上述的分析可知,無論是陪審、參審或觀審制,都有各自的缺失。

偵查不公開不落實,不當偏見入法庭

《法操》認為,目前,台灣人民現在普遍對司法不信任,但也不能只以提升民眾信任為由,就隨意採取不適合台灣的制度。尤其,台灣對偵查不公開的落實狀況不佳,不管採取哪一種人民參與審判制度,都可能會把不當偏見帶入法庭。

要提升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必須多管齊下才能達成,推動人民參與審判,當然是一條可行的重要道路,但也必須兼顧維護司法獨立、避免偏見影響等,其他人權和法治目標。畢竟人民參與審判的目的,是監督司法、避免恣意,而不是讓鍵盤法官和群眾公審變成名正言順。

*本文原刊《法操》司想傳媒,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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