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歐債危機後,歐元區內制定了一系列解決債務危機和穩定金融、經濟的政策,如「穩定與成長公約」(the Stability and Growth Pact)、「財政穩定條約」(European Fiscal Compact)及「撙節政策」(Austerity policy)等,目的是希望區內各成員國透過平衡預算和整頓國家財務,提升歐元區競爭力,但這些政策同時也削弱了成員國的經濟成長效益。作為歐盟最大的經濟體,德國是歐元區以至歐盟區內經濟、政治及貨幣政策的主導國;但這種現象,也正是英國最不樂見的。
在歐盟體制下,英國需要遵守很多相關規範,承擔義務,其中包括移民政策、貨幣、產業、稅法、公司法、公共事務等協議,換言之,英國將損失了許多國家事務的自主權。但另一方面,作為歐盟第二大經濟體,英國有著強大的經濟和貿易影響力,因此歐盟也給予英國特殊待遇,沒有加入歐元區,英國仍然保留對本國貨幣的自主權,不用承擔貨幣使用的相關義務,也沒有類似其他成員國的邊界控管,歐盟更在2016年新增限制歐洲新移民享受英國福利。
英國歐盟間的經濟市場融合度與依存度有限
英國在1975年加入的歐洲共同市場,隨1993年《馬斯垂克條約》轉型為歐盟,目前依循里斯本條約運作,已實質構成一體化的單一經濟體。但是,經過長達41年的區域經濟整合洗禮,迄今英國與歐盟之間的經濟市場融合度與貿易投資依存度,卻仍然不高,並不高過於今天臺灣與大陸之間經濟融合程度;尤其,英國每周納繳歐盟3.5億英鎊的責任,是臺灣所根本沒有的財稅責任。
目前英國對歐盟貿易依存度58%,對德、法各12%最高,荷蘭8%居三,海外直接投資FDI依存度則僅30%,遠不及對美國的44%,最重要的是,英國真正貿易投資淨收益的絕大多數來源,都取自歐洲以外的北美、亞洲及南半球,尤其是大英國協及傳統殖民地國家,此即表示,經過41年的一體化融合,歐盟迄未真正成為英國「內需市場的延伸」。可見今天很多眛於客觀正確的論述,都高估了英國與歐盟貿易投資關係,才會貿然斷言英國不可能脫歐。
迄今與英國體質類型最為相近的,是歐洲第六大國荷蘭,經濟規模不及英國四分之一,同樣是「高度外需導向經濟體」,但是位處歐陸的荷蘭,長期扮演歐洲內需市場轉繼站及窗口平台角色,乃歐盟「域內貿易大國」(intra-trader),與英國一向面對全球的「域間貿易大國」(inter-trader)職能角色,根本不同;荷蘭難以脫歐,但英國卻有足夠客觀條件可以脫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