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免牌照稅新制上路 稅務局報你知

2016-02-16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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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免牌照稅新制上路 稅務局報你知

身障免牌照稅新制上路 稅務局報你知

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
身心障礙免牌照稅在過去並無「親等」及「汽缸總排氣量」的限制,但104年起新制上路,為了確保身心障礙者權益,提供每一身心障礙者享有一車輛免稅優惠,同時也提高門檻,增加了「親等」及「汽缸總排氣量」限制。新制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每人可享一輛車免稅,免稅金額也限制2400CC以下車輛,超過部分就必須繳納牌照稅。 
稅務局表示,經核准的免稅車輛,如果免稅條件沒有變動,不用每年申請,就可繼續享有減免的優惠,但如果發生身心障礙者證明有效日到期而未辦理重新鑑定、車輛所有人是二親等以內親屬與身心障礙者已不在同一個戶籍、車主或身心障礙者已出境並經戶政事務所逕為遷出登記、身心障礙者已恢復健康被註銷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車輛改變用途或過戶、報廢、繳銷、吊(註)銷等原因,都不符合免稅條件,會自不合免稅條件當日起註銷免稅並發給稅單。 
圖說:身心障礙免牌照稅新制上路,免稅金額也限制2400CC以下車輛,超過部分就必須繳納牌照稅。(記者陳昭宗拍攝)
稅務局再次提醒民眾,免稅核准後續有不合免稅要件時,請記得向稅務局申報,免稅車輛被註銷免稅,之後又符合免稅要件時,請記得向「車籍」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重新申請免稅,不要讓自身的權益睡著了。
本文經轉授權自台灣好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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