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檢警合力緝兇 破獲觀音違法煉油廠

2016-01-28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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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檢警合力緝兇 破獲觀音違法煉油廠

環檢警合力緝兇 破獲觀音違法煉油廠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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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環保局、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與檢警合作,27日查獲桃園市觀音區一處鐵皮工廠,違法提煉機油、潤滑油並隨意排放油污至承受水體,嚴重污染環境,除當場依水污染防治法認定「情節重大」,即刻命令業者停工,最高可併處300萬元罰款,後續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由警政署保七總隊移送桃園地檢署依法究辦,犯嫌恐面臨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觀音區一處鐵皮工廠時有民眾陳情排放廢水與油污惡臭情事,惟經多次追查發現,該工廠平時大門緊閉,廠區內有養狗看守,人員無法靠近,增加執行蒐證的困難,因此,桃園市政府環保局與環保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成立專案小組追查,經過半年多監控,發現工廠內有數只大型貯油槽,以及蒸餾、過濾設備,並有排放廢水至工廠後方溪流,除污染河川水體,毗鄰之埤塘有受油漬嚴重污染情形。在專案小組認為時機成熟下,報請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並於1月27日發動聯合稽查行動。
環保局指出,行動當天查獲有一輛槽車載運廢油至工廠處理,工廠李姓負責人年近80歲,多年來向外界收購廢機油、廢潤滑油,經加熱提煉、油水分離後,販賣至一般工地牟利。該工廠管線雜處,環境髒亂,油污隨意排放至溝渠水體,並經埤塘流至大堀溪及出海口,已嚴重影響水體品質,環保局表示,現場污染情形,符合水污染防治法「情節重大」條件,已即刻命令業者停工,最高可併處300萬元罰款,廠內處理設備及排放管線並貼上封條,不得使用。    
為鞏固該廠惡質之污染環境事實,環保局與環保署已採集廠內油泥、河川底泥、埤塘水質等進行化驗,若化驗結果確認排放有害物質,將涉違反廢棄物理法第46條「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規定。本案已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後續將對業者所造成的污染,要求提清理計畫並限期清理完畢,將受污染的環境復原。    
環保局表示,環檢警結盟的合作稽查模式已成為常態,未來將持續密切合作,打擊不法污染環境行為,呼籲不肖業者切勿以身試法。若民眾發現有違法傾倒掩埋廢棄物、河川污染及其他環境污染情事,請立即向桃園市政府環保局提供線索,並可隨時利用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通報環保局第一時間處理。   
本文經轉授權自台灣好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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