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高分署「僱用安定措施」線上申辦、即審速撥 助勞工溫暖過好年

2024-02-07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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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署提供「僱用安定措施」線上申辦、即審速撥。(圖/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提供)

高分署提供「僱用安定措施」線上申辦、即審速撥。(圖/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提供)

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為協助受景氣影響實施減班休息,且符合自113年1月1日起正式啟動「僱用安定措施」之勞工,勞動部勞高屏澎東分署,以「線上申辦、即審速撥」方式,對於113年2月4日前提出申請的勞工朋友,已全數審查完成,並於今日(2月7日)撥款至勞工朋友指定的帳戶,讓受影響的勞工朋友可以溫暖過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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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高分署為主動協助勞工朋友,於「僱用安定措施」公告後,轄區內只要通報減班休息的事業單位,即一一主動電話關懷,積極提供「僱用安定措施」相關資料及說明,讓受影響的勞工朋友清楚自己可運用的資源及提出申請。對於不便前往就業中心提出申請的民眾,或勞工申請人數較多之事業單位,高分署更提供專人協助填表及收件服務,貼心到府服務。

勞動部高分署郭耿華分署長表示,本次僱用安定措施適用對象為公告辦理期間(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勞雇雙方協商實施減班休息,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列冊通報,且所屬事業單位符合「橡膠製品製造業」、「金屬製品製造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及「旅行及其他相關服務業」等7個行業的受僱勞工,不管全時勞工或部分工時勞工,與雇主協議減班休息起迄期間達30日以上,即可提出申請。補貼金額計算是依「勞工實施減班休息日前1至3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與「實施減班休息後實際協議薪資差額」的50%按月發給,每人每月最高可領新臺幣9,200 元,最長補助6個月。

凡適用「僱用安定措施」7大行業減班休息的勞工申請時,須備妥文件,包含申請書、身分證或居留證明影本、申請人名義之金融機構存摺影本、當次申請補貼期間薪資清冊或證明、雇主代為申請需檢附委託書(如果是勞工自行申請者則免提供),向高屏澎東區銀髮人才資源中心、人才資源發展中心、屏東、潮州、台東、澎湖就業中心申請,都有專人受理服務,或是上「台灣就業通」網站線上提出申請,24小時服務不打烊。計畫詳情可洽勞動部高分署諮詢專線07-8210171#2114由專人為您服務,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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