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會發表CRC第二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 重點關注疫情下兒少權利、數位權益、替代性照顧措施 籲強化法令、預算、政策落實保障投資兒童人權

2022-04-01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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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會發表CRC第二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圖/主辦單位提供)

人權會發表CRC第二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圖/主辦單位提供)

國家人權委員會今(1)日舉行兒童權利公約(簡稱CRC)第二次國家報告之獨立評估意見發表會,此為人權會首度針對CRC國家報告,提出的獨立評估意見。除了回應2017年CRC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以及2021年行政院第二次國家報告,關注政府在保障與促進各類兒少權益的落實狀況外,也特別針對全球疫情與新興兒少人權議題提出三大重要專題,包括Covid-19疫情下的兒少權利、兒少數位權益、兒少替代性照顧措施。

人權會陳菊主任委員致詞表示,兒少權益一直都是國家人權委員會持續努力進步的重要項目。我們傾聽兒少的聲音,一起來守護兒少身心發展的權益。

人權會為撰提獨立評估意見,落實CRC兒少最佳利益與表意權,負責督辦的葉大華、田秋堇、范巽綠3位委員,於2021年中開始密集進行兒少分區座談4場次、焦點座談5場次(包括勞動、身心障礙、學生、少數族群、兒少數位權益議題)、機關座談4場次與專家學者座談3場次,共計16場次,廣泛收集多元兒少利害關係人之意見,並參照監察院近10年相關兒少人權之調查報告,聚焦探討研析現階段CRC落實面臨之挑戰與制度困境。

出席貴賓包括兒少、民間團體與相關部會代表,以及高涌誠委員、鴻義章委員、紀惠容委員、林郁容委員、蔡崇義委員等。同時有線上直播的發表會。

葉大華委員說明CRC獨立評估意見報告分別針對疫情下兒童權利、數位權益、替代性照顧措施、法令預算政策、以及身心障礙兒少、司法兒少、少數族群兒少、一般兒少權益,總計提出三大專題、24項重要兒少權利議題,並具體回應近8成的首次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

田秋堇委員表示,我國雖於2014年6月4日公布《CRC施行法》將CRC國內法化,但經過此次的盤點與審視,發現政府各單位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2013年衛福部成立後,原內政部兒童局遭裁撤,兒少業務改由衛福部轄下的保護服務司、社會及家庭署主責,變得零散分立,令人擔憂兒童變得更為弱勢及邊緣化,希望政府能重新審慎評估,解決問題。
權利。

范巽綠委員表示,在禁止一切形式暴力,包括體罰、性侵害、霸凌方面仍需大幅改善,並健全學校之申訴管道,保障學生參與校務會議等校內管道之合法權益。同時面對青少年自殺及自殘人數上升,必須加強衛福部及教育部之防治整合,一級防治向下延伸,增強師生家長心理健康知能。

聯合國於1989年通過的CRC,主要倡議各國政府維護兒童最佳利益、禁止歧視、尊重兒童意見、生存及發展權四大原則;行政院依《CRC施行法》規定時程,去年11月已發表第二次國家報告。

2020年8月成立的國家人權委員會,依法定職權首次撰提CRC「獨立評估意見」,將提供國際專家審查「國家報告」時參考。CRC獨立評估意見的內容,將再製作手語版、有聲書等,期盼社會大眾能一同重視台灣兒少權益政策的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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