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會今(17)日召開程序委員會議,決議自明年1月3日起至22日連續召開二次臨時會,續審111年度總預算等議案。
程序委員會議由議長曾麗燕主持,副議長陸淑美及童燕珍、曾俊傑、劉德林、鄭光峰、韓賜村、朱信強、陳善慧議員與會。
為審議111年度高雄市總預算案 決議連續召開第3屆第8、9次臨時會
為審議完成111年度高雄市總預算案,曾議長依地制法第34條第3項規定召集臨時會,經程序委員會決議自111年1月3日至12日及1月13日至22日,連續召開第3屆第8次及第9次臨時會,每次臨時會日程均為10天。
111年度總預算案分組審查除財經委員會,其餘委員會均已審畢,程序委員會將財委會尚未完成部分及二、三讀會排入臨時會議程,並決定援例由110年財經委員會繼續完成分組審查。
高市議會昨(16)日完成第6次定期大會議程,議長曾麗燕指出, 111年度總預算雖未審議完成,但依地制法規定,市府經常性支出得依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議會將擇日召開臨時會續審總預算案。
昨天是議會第6次定期大會議程的最後一天,曾議長說,在為期80天的議程裡,全體議員透過部門質詢及市政總質詢,充分展現監督市政的用心。
針對甫審議通過的改善公安相關經費1億2004萬元及三讀通過的「高雄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曾議長要求市府在確實召開公聽會後,善用經費及依法輔導改善全市有公安缺失的公寓大廈,避免類似城中城火災事件再度發生。
有關市民關心的111年度總預算案,曾議長表示,議會雖尚未完成審議,但依地制法規定,市府得依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並不影響經常性預算的使用。
曾議長說,議會將擇日召開臨時會,儘速完成明年度預算的法定程序,希望市府團隊做好準備,配合議會審議所有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