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參加106年全國語文競賽,因新北市政府對台中市是否辦理分區複賽提出異議,導致7名原住民及社會組競賽員被大會取消資格。經過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努力爭取,大會競賽申訴評議會決議恢復7名學生應有名次,相關權益及名譽也獲得保障,教育局感謝大會的決定。
避免憾事重演 教育局進行檢討
教育局表示,台中市在辦理語文競賽時,因人數過少導致難以分區辦理,因此參考全國要點,以及往年其他縣市做法,採因地制宜方式制定市賽辦理方式。對於辦理方式造成爭議,教育局已進行內部行政檢討,再次向台中市參賽學生、教師、工作團隊等人表達歉意。同時也建議教育部針對制度及全國要點進行通盤檢討,因為歷年來,台中市並非唯一採行類此方式的縣市,也希望教育部能正視此問題,讓各縣市執行困難的現象獲得改善。
此一事件是因台中市上月底參加全國國語文競賽過程中傳出未分區辦理複賽,導致七名台中市選手遭撤銷競賽資格,經市府教育局向大會競賽申訴,評議會決議恢復七名學生應有名次,教育局表示會對辦理方式進行內部行政檢討,並向台中市參賽學生、教師、工作團隊表達歉意。
7名選手成績分別為布農族語朗讀高中組第1、5名,泰雅族語國中組第2名及國小組第2、3名,客家語字音字形社會組第5名及閩南語演說社會組第1名,皆被恢復名次。
另外,教育局也建議應取消縣市團體獎成績,將比賽的榮耀回歸到參賽學生、教師、學校本身,避免為了爭取團體成績,而模糊比賽真正的教育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