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抽驗祭祀用食品 3件水果有農藥殘留

2017-09-04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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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抽驗祭祀用食品 3件水果有農藥殘留

高市抽驗祭祀用食品 3件水果有農藥殘留

記者曾憶慈/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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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節是台灣民間重要的民俗節日,各類祭祀供品陸續上市,為保障民眾食的安全,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於轄內水果行、超市、傳統市場、製麵行、賣場等處抽驗豆製品、禽、肉及水產加工品、紅龜、餅乾及零食等祭祀食品,也針對祭祀用水果及麵濕製品加強抽驗,共計抽驗68件,檢驗項目分別為過氧化氫、動物用藥、亞硝酸鹽、規定內外著色劑、農藥殘留、防腐劑等,其中3件水果(含2件芒果及1件奇異果)檢出農藥殘留(標準:不得檢出)不符規定,1件豆干檢出著色劑(食用紅色40號)與外包裝標示(食用黃色5號及食用紅色6號)不符,已責令業者該批產品下架並依法處辦。


本次抽驗中元節祭祀用68件食品中(含豆製品11件、禽、肉及水產加工品11件、餅乾零食8件、紅龜6件、水果22件及麵濕製品10件),有3件水果農藥殘留不符規定,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來源2件芒果因販售業者無保留交易憑證,無法追溯來源,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規定,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以下罰鍰;另查1件奇異果農藥殘留不合格,已移請來源廠商轄管之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查辦。此外,此次抽驗豆製品中,1件豆干檢出食品添加物著色劑與外包裝標示不符,涉標示不實,已移請產品廠商轄管之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後續查辦。


蔬果經檢驗農藥殘留不符規定且違規產品無法提供來源資料追溯,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對於食品包裝標示食品添加物與實際檢出項目不符者,涉及標示不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及同法第45條規定,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民眾拜拜供品避免長時間曝曬,造成微生物滋生,食用前應充分加熱並儘快食用,以避免食品中毒。同時建議民眾食用蔬果前,應使用大量清水清洗沖泡,以減少殘留農藥攝取量,另應選擇良好信譽之商家,並挑選有溯源標章的農產品,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文經轉授權自台灣好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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