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千圃說,通姦是否真能除罪?雖難能妄言大法官的心思,但若以本屆大法官於釋字748號宣示同性婚姻合法作為基礎,不無可能做出一些推論與發想。
林千圃:刑罰追不回被侵蝕殆盡的感情
林千圃說,過去的家庭圖像是固化且嚴肅的,家庭是由一對忠誠、互相奉獻、終老一生的夫妻組成的社會單元,肩負著經濟生產、人口生育與樹立模範道德形象的責任。在同性婚姻合法化,可認為婚姻制度也因此走上了溫和的轉化,家庭價值放下「偶像包袱」,朝更不拘形式、重視個人自由的方向邁進。
他認為,人們建立、經營與終結家庭的自主人格權,以及作為自主權重要部分的性自主權,會此消彼長的因傳統家庭觀念的轉化而更受重視。這個因素加上印度、韓國等亞洲國家廢除通姦罪的司法實踐以及鏗鏘有力的廢除理由,他以為通姦罪被完全廢除的機會相當的高。
林千圃指出,通姦罪存廢的議題有很大的教育性,它告訴了我們不應視傳統為理所當然,並激勵我們以嚴謹的邏輯認識問題,對症下藥。他也訴說了審視法律的方法:法律作為一種解決問題的工具,最基本的正當性便來自於其對該問題能夠有效解決。
林千圃強調,刑罰是嚇阻性的、報復性的,它追不回早被侵蝕殆盡的感情。家庭和諧,唯有人與人之間負起責任,將感情建基於尊重與信任,並好好認識婚姻法律關係,才有可能突破當下盲目結婚、家庭失和的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