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垃圾自己處理 讓垃圾變能源創造經濟產值

2020-05-20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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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竹南焚化廠。(圖/行政院環保署提供)

苗栗竹南焚化廠。(圖/行政院環保署提供)

臺灣的垃圾主要處理方式以焚燒與掩埋為主,其中又以焚燒為最大宗。然而垃圾焚化處理設施分配卻極為不均,總計24座焚化廠中,有十座集中於臺北市、新北市及高雄市。而多達八個縣沒有垃圾焚化處理設施,每年大約有40萬公噸的垃圾需要仰賴外縣市處理,如遇到焚化廠歲修期間就得於縣內的掩埋場暫時堆置,這一大問題衍生民怨,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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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焚化廠均高齡需升級整備

偏偏這些營運中的24座焚化廠年事已高,垃圾處理效能大不如前,有20座廠齡超過15年,更有多達9座焚化廠營運已超過20年,這些焚化廠可以燃燒的垃圾量,只剩當年規劃的8成。再加上近期相關焚化廠已陸續進入延壽整改期程,屆時,可處理之量能會更加減少;不僅如此,這些焚化廠還要幫忙處理產業廢棄物,去(108)年總共協助處理了171萬公噸,占垃圾進廠量26%,這些產業廢棄物的熱值又比較高,大約是一般垃圾的兩倍,大大吃掉垃圾處理的量能。

台南城西焚化廠。(圖/行政院環保署提供)
台南城西焚化廠。(圖/行政院環保署提供)

為解決以上問題,環保署提出「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編列百億元經費,除協助無焚化廠的縣市建置「在地多元化自主性垃圾處理設施」、逐步脫離對外縣市協助垃圾處理的依賴外,也著手協助既有焚化廠進行升級整備工程、強化污染防制、提升能源轉換、恢復處理效能等整改,藉此延長焚化廠的使用壽命。

8個縣境內沒有焚化處理設施的新竹縣、南投縣、雲林縣、臺東縣、花蓮縣、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近年來已開始意識到垃圾處理需要靠自己,因此也積極規劃建置自主性垃圾處理設施,如新竹縣已規劃高效能垃圾熱處理設施BOO案、臺東縣規劃啟用焚化廠、花蓮縣依促參法推動水泥窯協同處理廢棄物BOO案、金門縣推動垃圾減量三○%,輔以建置廚餘高效處理設施,以及積極蒐集新創技術評估納入處理垃圾,希望建立自主性垃圾處理設施。

垃圾處理技術提升 降低污染友善環境

2017年丹麥哥本哈根興建完成了一座外觀前衛,且幾乎零碳排放的垃圾焚化爐。不僅能處理該市60萬市民與68,000家企業所製造出來的垃圾廢棄物,焚化燃燒的能量轉換成電力,提供給當地約十五萬居民使用,而部分廢棄物也會在廠內進行回收再利用。並且,焚化爐的屋頂還被設計成人工滑雪場,讓廢棄物處理、與城市景觀,以及居民生活相互結合,打造出更友善的環境,創造雙贏局面,這也是臺灣政府正在追求的境界。

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垃圾處理技術也跟著日新月異。環保署將師法歐盟,導入「多元化廢棄物處理循環經濟整體園區」理念,將改變以往的線性處理方式,實現廢棄物循環經濟——整體園區將納入垃圾分選前處理、新世代焚化廠、底渣再利用廠、飛灰再利用廠、倉儲廠、廚餘回收再利用、廚餘高效堆肥、廚餘生質能源廠、巨大廢棄物再利用、掩埋場等相關設施,設施並規劃輔以融合景觀的綠建築。廢棄物進入處理體系後,藉由處理設施,使廢棄物變成電力等能源,或是可再利用產品(如:廢棄物衍生燃料RDF、肥料、液肥、環保水泥、環保磚、紐澤西護欄、再生家具等),產生的能源及產品除可自用外,亦可出售,創造經濟產值,並將導入民間參與公共服務的概念,藉由企業管理,有效率提升整體園區處理效能。目前環保署已補助宜蘭縣、苗栗縣進行整體規劃案,臺中市、臺南市、新竹市、嘉義市、嘉義縣等也表達高度興趣。

產業廢棄物應另闢專責處理系統

要解決垃圾處理問題,沒有單一解方,臺灣資源回收率已達世界之冠,惟零廢棄並非零焚化,仍需垃圾處理設施,以處理無法回收或不具回收效益之廢棄物,此情形在其他先進國家亦然。除此之外,廢棄物應分流處理,產業廢棄物應該由另外建立專責處理體系,避免進到垃圾焚化廠排擠處理量能。

新北八里焚化廠。(圖/行政院環保署提供)
新北八里焚化廠。(圖/行政院環保署提供)

無論是從垃圾源頭減量、焚化廠延壽、新建焚化廠到推動廢棄物處理整體園區,不管採取何種方案,都需要中央與地方的攜手合作,完成地方建立自主性垃圾處理設施,讓垃圾變成能源及再生產品,落實循環經濟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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