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女性」罰額過重引爭議 高市勞工局請中央修法調整

2019-10-2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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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徵才廣告註明僅 「限女性」,已違反就業服務法。(圖/勞工局提供)

業者徵才廣告註明僅 「限女性」,已違反就業服務法。(圖/勞工局提供)

日前部門質詢,市議員陳玫娟揭露小吃店因上網徵人註明「限女性」遭重罰案,引起輿論關注。勞工局長王秋冬強調,早在六月時就「限女性」條款行文中央建議修法慘遭「打槍」,不解中央堅持靠重罰才能改善就業岐視謬論;同月也發出新聞稿呼籲全市商家當心觸法,已是窮盡行政機關可能幫忙的手段,盼中央勞動部「苦民所苦」,不能總是「民怨地方扛」,多替全國上萬計小商家著想,設法修改不合理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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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新興區一間小吃店在臉書上PO徵人啟事,註明僅限女性,勞工局雖認違法,但考量小本生意本就不易,只因法律認識有限不慎觸法,該店營業規模小、人數也不到5人,特別引援相關減罰機制轉請委員會量酌,多位委員均認為「其情可憫」減裁為十萬,已是十分不易。

王秋冬表示,此例是救急,並不是治本之道,只是行文勞動部得到的回應竟是數年前才從裁罰「低消」三千爆漲百倍到最少30萬元,並認為重罰才能改變就業市場的性別歧視,完全無視裁罰的目的與手段須符合比例,硬是要「大砲打小鳥」、「殺雞用牛刀」,有違反比例原則之嫌。

王秋冬指出,就服法第5條與相關罰則有不合理之處,本意是針對大企業,希望大企業用人不要有性別之別,但企業有人資,被罰的可能性低;罰到多是「不懂法律」、「校長兼敲鐘」的小店家,這種「教訓」失去意義。

「莫忘世上苦人多」 適當修正罰鍰金額

王秋冬說,建議勞動部「莫忘世上苦人多」,應考量受罰者並無所得利益情形下,如何讓裁罰得到效果,使民眾不再犯才是努力方向。盼中央主管機關重視現行法規合理性,適當修正罰鍰金額或初犯改善期等方式,讓地方主管機關有行政指導空間,民眾應會樂意配合。

勞工局往後將加強輔導易觸法行業商家,強化其法遵意識,也歡迎小商家多來電詢問徵才法律限制規定,勞工局會站在民眾權益立場考量予以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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