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稅、補助5月底前申請 最高100萬創新技術研發補助

2019-04-16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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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籍新北市的企業除可依《產業創新條例》等法規申請研究發展支出之投資抵減外,也可向新北市政府申請最高100萬元的創新技術研發補助,申請期限至5月底止。 (圖/新北市經發局提供)

設籍新北市的企業除可依《產業創新條例》等法規申請研究發展支出之投資抵減外,也可向新北市政府申請最高100萬元的創新技術研發補助,申請期限至5月底止。 (圖/新北市經發局提供)

為鼓勵企業投入創新研發提升產業競爭力,中央單位及新北市政府積極透過租稅優惠、研發補助等多元方式,提振產業創新動能。設籍新北市的企業除可依《產業創新條例》等法規申請研究發展支出之投資抵減外,也可向新北市政府申請最高100萬元的創新技術研發補助,申請期限至5月底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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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針對政府各項租稅減免優惠,市府也特別推出「專人諮詢服務」及「會計師免費到府健檢」,客製化協助企業找尋最合適的優惠方案,歡迎企業踴躍運用政府資源省成本,再創產業新生命力。

最高可折抵當年度應繳納營所稅的30%

為促進企業投入創新研發,中央單位推出多項研發支出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優惠。以《產業創新條例》為例,企業開發產品的研發支出,可於辦理當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時,選擇以「抵減率15%、抵減年限一年」或「抵減率10%、抵減年限三年」方式抵減,最高可折抵當年度應繳納營所稅的30%。市府也特別提醒有意適用該條例的企業,應於5月底前向經濟部工業局完成申請。

3月21日經行政院院會通過並提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也已規劃放寬該條例規定,將原有研發投資抵減、天使投資人半數投資額抵稅、有限合夥創投穿透式課稅、員工獎酬工具擇低課稅等四大租稅優惠,施行時間展延至118年底,更增訂未分配盈餘進行「實質投資」,可免徵5%營利事業所得稅。目前該修正草案已於3月21日經行政院院會通過並提送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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