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成攻擊競業血滴子? 當今網媒、社群的負面宣傳戰

2023-07-06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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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於電子媒體(電視台),網路媒體因目前尚無相關法令進行內容管制,若報導損及私人名譽,也僅有刑法誹謗罪可以引用。因此網媒也成為一些企業進行商業競爭或商業資訊戰的場域,甚至還可看到很「奇特」的現象,有網媒在報導房仲業競爭新聞時,在新聞內容和標題中,會刻意的提及「信義人跳槽永慶」、「好多信義人加入」,這種「看似無害卻意有所指」的針對性報導,在一般媒體報導中十分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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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頭活水枯竭 媒體健康良性發展局面難維持

究其根本,電子媒體因為廣告商業機制 (CPRP) 行之有年,因此獲利相對穩定。而網路媒體的營運模式、廣告獲利,尚未有一套成熟機制,為了存活,網路媒體必須接更多業配來彌補廣告收入的不足,也因此更有機會被商業集團利用來作為攻擊對手利器。

另一方面,台灣網媒大多依賴大型社群媒體如臉書、YouTube等進行新聞導流,但大部份的廣告收入都被這些大型社群媒體佔有,負責提供新聞的網路媒體反而只能分到零頭,這也使得網路媒體,陷入惡性循環的營運困境。

同時,這些境外大型社群平台和入口網站相對強勢,除非提供新聞的原始媒體進行內容修改,或者被害人、企業提出法院判決書,否則一般民眾要求行使「遺忘權」或要求下架不利於己之爭議新聞,這些境外平台大多相應不理。

澳洲、加拿大相繼通過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強制大型社群平台使用新聞必須付費,歐、亞洲許多國家也開始跟進。台灣網路媒體業者、官方和大型社群平台,近期也曾針對新聞議價進行過初步的談判,但仍沒有具體結果。如果台灣網路媒體沒有獲得廣告或新聞使用分潤的活水來源,在相關法令仍不完備下,其陷入業配包養或淪為企業攻擊競業血滴子的命運,恐怕也就沒有機會可以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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