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遇到漏水、家電壞掉,是誰該負責出錢?房東不想維修怎麼辦?專家教2招不吃虧自保方法

2023-05-23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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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遇到家電壞掉或漏水,到底是房東還是房客要負責?(示意圖/翻攝自 moviecollectionjp@youtube)

租房遇到家電壞掉或漏水,到底是房東還是房客要負責?(示意圖/翻攝自 moviecollectionjp@youtube)

不曉得為什麼,台灣的租屋市場有為數不少的房東,似乎只想「實收」租金,既不想報稅,也不願意負擔屋況、家具、家電的保養費用,以及維修、更換的責任,明明是消耗品,有的房東硬要房客共同負擔,甚至栽贓是房客使用不當造成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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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幸遇到這樣的房東,建議你,除了據理力爭,讓房東知道你不是傻瓜之外,合約到期後就別續約了,在空屋率越來越高的趨勢下,租金不屑給他賺!

案例 1:房客付一半 搬家你帶走

某夜,一名房東連打了3通電話給我。

第一通:「我的房客跟我說,洗衣機壞掉了,請我換一台給他,我可不可以換二手的?」

第二通:「我發現買二手洗衣機比較麻煩,改買新的好了,只是,萬一他不滿意我換給他的,比如說,希望我換一台有烘衣功能的,怎麼辦?」

第三通:「我可不可以叫房客出一半的費用,退租後,產權歸他,房客可以把洗衣機搬走。因為房客住下一間房子,也有可能需要洗衣機吧!

房東、租客,避免紛爭守則!提出補助方案 可幫家電「升級」

我給第一通電話的回答:可以,本來就沒規定給房客的家電要新的,只要是同等級且體積、容量別差太多,能使用就好。

第二通電話的回答是:如果壞掉的那台本來就沒有烘衣功能,你可以不必理會房客的請求。另外你可以提出「補助上限」的方案,比如說,最多願意負擔 1 萬元,讓房客自己去買他想要的洗衣機。假設房客想買的洗衣機價錢超過 1 萬元,金額超出的部分由房客負擔,退租時,洗衣機的產權歸房東所有。

最後給第三通電話的回答:欸,我第一次聽到這種做法,你可以提出來試看看啦!如果房客能接受,也沒什麼不可以。只是我猜想,你提出這個方案背後的原因,或許是退租後想賣房,屆時用不到洗衣機,因此才會想只負擔一半費用,讓產權歸房客所有,對嗎?事後證明,果然被我猜中,而且房子是被我賣掉的。  以上針對 3 通電話的回答,讀者們可以觸類旁通,不單單是洗衣機,冰箱或其他家電都適用。

案例 2:看誰撐得久 受不了就付錢

2021年12月21日,我去大直街的摩斯漢堡拜訪客戶,發現地下室有嚴重的漏水和壁癌;無獨有偶,2022年2月14日,我去二二八公園附近的摩斯漢堡拜訪客戶,同樣也在地下室發現有漏水、壁癌被擱置不處理的情況。

肉眼判斷,那漏水肯定有好一段時日了,通常這種情形,房客應該早有向房東反映,雖然不曉得是什麼原因遲遲不修繕,但根據我的經驗來判斷,房東與房客兩邊應該是各有盤算。

房東,你是不是只想收租金,反正,只要漏到用餐民眾受不了,跑去客訴,摩斯漢堡自然會被逼得自費處理;當然,要處理也行,我(房東)就威脅續約時漲租金,反正店面的地點很好,摩斯漢堡不租,自然有別人搶著要。就算萬一房子真的怎麼樣了,還可以用「當初出租時沒事,怎麼突然就漏水了呢?一定是使用不當造成。」的理由向租客求償。

至於房客,你是不是覺得,誰說剛開始沒漏水,承租期間就不會漏?壁體內的水管,本來就會因地震、折舊產生裂縫而導致滲漏,況且抓漏本來就是房東的責任,房東不處理,就讓屋況一直爛下去,反正已經告知房東了,不處理是房東的事。

何況,因為疫情影響到生意,我也未必想續租;加上現在到處是閒置的黃金店面在求租,不如藉機在附近找個屋況更好、租金更便宜的店面作為新據點。

房東、租客,避免紛爭守則!房客自行處理,可依法向房東求償

我想提醒房東,你的房子是 1 樓加地下室,已經省去了與鄰居溝通、要進入其他住戶專有範圍抓漏的大煩惱,照理說,應該很好解決,既然是地下室的天花板漏水,從自家 1 樓地板著手不 就好了嗎?

溫馨提醒,房子是你的,不是房客的,你本來就應該比租客更加愛護自己的店面,萬一漏水面積擴大,高濕度與霉味恐怕對用餐民眾造成健康上的影響,壁體內長期積水,也可能導致建物結構有安全性疑慮。而且,摩斯漢堡畢竟是優質房客,跟 7-ELEVEN 一樣具有地標效應,倘若日後想賣屋,帶租約銷售更能提高買家的購置意願,但如果因此讓摩斯漢堡不想續租,下一組房客是自有品牌的非連鎖企業,付租能力未必穩定。

看完以上的分析,你是否同意,還是趕快把漏水處理好,以免得不償失?

最後補充,根據內政部版本的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裡面條文清楚載明,大意是:房客承租期間有東西懷掉了,只要不是人為因素(過失或使用不當)造成的毀損,修繕與更換的責任都屬房東這一方;倘若房客通知後,房東仍故意拖延一定時間不處理,房客可自行處理,並請房東償還費用,或從房租裡面扣除。甚至,出租人於修繕期間,導致房屋的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居住使用,承租人也可請求,扣除該期間等比例的租金。

作者介紹|陳泰源

2010年7月踏入不動產仲介買賣及租賃業至今,養成撰寫帶看日記的習慣,文字裡帶有同理心的敘述及真誠的建議,深受廣大讀者肯定。

靠著個人品牌的長久經營與高頻率媒體曝光的累積,成功被動吸引客戶,轉型為只接獨家委託的超級業務,於是有了「專任約房仲作家」稱號!

2020年,父母親與黑心建商爆出合建糾紛,想到阿公留下來的祖產被侵吞,看著長輩天天愁容滿面、深陷憂鬱,因此決定到「跨足建商領域的仲介公司」上班,力求看穿建商暗黑手法,並透過寫作公諸於世,深盼與建商資訊極不對等的弱勢地主們,不再遭受黑心建商欺壓。

從事房仲以來,一路看過、遇過各種和房子相關的糾紛,期許自己做好榜樣、發揮善良影響力,希望未來有機會踏入體制內,推動全國專任約制度。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金尉出版。《這個房仲太狠了!揭開買、賣、租屋秘辛,教你躲過黑心建商坑殺陷阱》(原標題:家電壞掉或漏水 到底誰該負責?)

責任編輯/林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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