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幾乎沒裝冷氣,屋內卻不會熱」從國發會主委的幹話,看臺灣建築節能的困境

2018-06-11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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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除了綠建築標章鼓勵建築節能之外,我國僅有《建築技術規則》規範建築節能,一個人辛辛苦苦在獨撐大局!在2018年實施最新版建築技術規則中,建築能源設計條文針對所有建築物「屋頂隔熱」、「窗戶熱傳導」等建築外殼項目,進行節能標準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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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來看,從實施的建築能源設計法規中,可以發現目前僅針對「外殼」部分進行規範,對於「內部」空調、照明、通風、電梯、熱水設備等,皆未強制規範,臺灣97%都是既有建築,都更也不是一兩天就能完成,這種狀況下期待大規模的建築節能成效,就跟《政府要工商業大戶強制節電5%,是絕招還是沒招?》這篇文章中講的一樣,根本緩不濟急。

建築能源使用,與設備、使用行為有極大關係,我國卻僅針對外殼進行規範。我們認為應參考歐洲能源證照採用能源總量管制,針對不同建築使用類型限制整體使用標準,並且分為「設計階段」與「使用階段」提供了節能改善的方式。

推動建築能源總量管制,首先應在住宅出租或出售時,加上建築能源效率證書,成為契約的一部分,藉由法規帶動市場,由市場價格促使業主針對物件進行改善。

由歐洲經驗,我們可以看到法規的強制力,對建築節能發展的帶動效果。但是法規的制定需要調動大規模的整合能力,而我國政府目前遭遇到的困境,就是跨部會的困境。建築外殼部分由內政部主管、內部耗能設備由經濟部主管,到底內政部要管「建築」能源?亦或是經濟部要管建築「能源」?如果要導入類似歐盟建築能源證照之強制規範,到底要在建築法、還是要在能源法規?

應將歐盟強制綠建築概念納入《能源管理法》修法中

最近我們還有一個快要被遺忘的《能源管理法》正在立法院討論中,考量強制建築能源總量管制與節約能源、提升能源效率之緊密關連性,則新建建築物利用《建築技術規則》規範,而《能源管理法》則規範既有建築物,導入歐盟強制建築能源管理的概念,是一個可行的方向

而剛好這一個規定,可以搭配最近很夯的政府要工商業大戶強制節電5%的爭議條文,《能源管理法》第八條授權訂定的特定用戶在操作能源設備之節約能源規定。也就是增訂能源管理法第八條之一,強制要求新建築以及既有建築,必須要有好的能源效率。

我們建議,既然大家都說房價太高,偏高的房價,理應建商有比較大的獲利空間,這樣可以要求建商進行相關額外的投資,如強迫其採取相關的能源效率的建材與屋內家電設施等,建商也應該像循環經濟產業的供應商一樣,對「使用階段」負責。在目前缺電時期的當下,非常具有必要性。

 不要讓《建築技術規則》一個人辛辛苦苦在獨撐大局,我們要更有全局思維,才不會想半天臺灣只有故宮、阿里山和日月潭

作者介紹|林憲德、高銘志

林憲德:30年前因為受到里約會議的啟發,義無反顧走進建築環保這條小徑,為台灣訂立建築節能法規與全世界第四個綠建築評估系統。2011年成立低碳建築聯盟,發展獨步全球的建築產業專用的碳足跡評估BCF法,建構建築碳足跡認證制度與低碳建築產業平台,期待建立台灣低碳建築產業鏈。自認自己最大的優點就是以誠實之心面對環境議題,並把學術專業簡化為清楚的行動指南,希望無舔於所學,也是綠學院的綠色帶路人。​

高銘志:致力參與國內相關能源與氣候法制之研究計畫與活動,推動國立清華大學成為東亞能源法之研究頂尖樞紐地位。歷年來主要參與的法案包括:《核能電廠提前除役條例》草案、《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永續能源基本法》草案、《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等,現為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也是綠學院的綠色帶路人。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綠學院(原標題:「德國幾乎沒裝冷氣,屋內卻不會熱」國發會主委的幹話,臺灣創造建築節能的神話?)

責任編輯/林安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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