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輪電動車強制險保費,竟比輕型機車還貴!保險老兵:請政府放手,怪象才能解決

2022-08-05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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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自由市場,自利原則讓大家變好

政府不當主導強制車險費率,台灣人民因此付出的代價,除了錢,還有命。目前的強制車險,業者在管銷費用(附加費用)部分可自由定價,但最基本的純保費則是統一費率;不像先進國家,各保險公司為了賺錢、也為了減少理賠保險金,會創設多樣的費率條件,藉以吸引並鼓勵保戶時時安全駕駛,一旦保戶有不安全駕駛行為,就必須付出高額保費才買得到保險,消費者也為了要少繳保費,而有更高動機必須安全駕駛。如此一來,保險契約的買賣雙方都基於自身利益原則,投保汽車保險才會真正促進、提高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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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台灣以保險督促安全的觀念依然不彰、意識薄弱。例如,保險界二十幾年前就曾自豪,車險費率已進步到「從人因素」(編按:指依照要保人的年齡、性別及肇事駕駛紀錄等三項指標,計算次一年度的車險保費),結果至今,仍可見飆車族只要將座車改登記在其祖母名下,保費就會比一般年輕人低的情況,造成危險駕駛的肇事責任反由安全者多付錢補貼,飆車者負擔更輕的亂象,也就是「有保險反而讓台灣更危險」。這應該是台灣每年車禍死亡大約3千人,死亡率超過英國3倍,甚至比美國還高[4]的重要原因之一!

綜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費率被政府所主導,二十多年來似乎沒有進步,還是出現以常識就能看出錯誤的精算結果。這不是費率難以計算,而是因為業者、政府官員、精算師都不是神,都有自身利益考量,尤其是在百億元大餅面前,雖然還是有很多清廉之士,但不可能相關人員全部都是如此,只要有少數人不當操作,導致費率些許偏差,就會影響大眾權益甚鉅。更糟的是,強制車險被困在名為「無盈無虧」的神話裡,看似業者不賺人民的錢,其實人民要付出的代價更大,錢是一回事,命才是最讓人心痛。

以上短短兩千多字,應該很難翻轉幾十年來,社會大眾深信「政府用心為人民看守強制車險費率」的印象,筆者謹再次提醒,請用常識判斷上述費率計算的合理性,以及想想,如果安全帽廠商也被要求「無盈無虧」,我們還會有繽紛、帥氣、高功能、高安全規格的安全帽嗎?同理,如果強制車險也能和安全帽一樣是自由競爭商品,強制車險就可以被期待以適切、靈活、專業的核保理賠技術來經營,不僅讓消費者可以用合理的代價買到保險,也使車禍受害者迅速獲得基本保障,並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後記:

汽車保險牽涉的錢與命都是關係重大,如果有興趣深入了解的朋友,請參考拙著<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較適費率制定制度> 都市交通期刊 91.12,以及<改革汽車保險促進安全、交通部回任強制車險主管機關、立即禁賣酒駕保險並追討保險公司不法財產>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106.11(附議期已過,未成立案) 

[1] 記者洪凱音報導

[2] 交通部統計處,強制民眾騎乘機車配戴安全帽實施前後機車事故分析,八十七年二月十三日

[3] 改裝車可能超過此速度,但超過此速度的車就不被認定為「微型二輪電動車」,就不是強制車險承保對象,最該投保者,卻沒列入保障範圍。

[4] 以疫情還沒影響交通出行的2019年,每十萬人車禍死亡率,台灣12.1,英國2.9,美國11.2。


作者為資深保險業從業人員

責任編輯/周岐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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