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地址、街道名,古羅馬人是怎麼找路的?專家揭曉真相,古人的智慧讓人不禁驚嘆

2022-02-0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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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學者考證,羅馬城內大多數的街道是沒有名字的,那麼古羅馬人又是如何認路呢?(示意圖/取自Pexels)

根據學者考證,羅馬城內大多數的街道是沒有名字的,那麼古羅馬人又是如何認路呢?(示意圖/取自Pexels)

古羅馬人教會我們輸水道、廁所、地板加暖以及平坦堅固的道路,但他們也許沒教給我們街道地址。羅馬城的幹道通常是以興築者名字來命名,阿皮亞道(Via Appia)就是個例子。我們知曉某些街道有名字,例如香水街(Vicus Unguentarius)、穀物街(Vicus Frumentarius),另外還有我最愛的清醒街(Vicus Sobrius),奉獻給阿波羅神(Apollo)的乳類供品會順著此路流下;雖然如此,多數研究古典時代的學者依舊結論道,羅馬城內總長約六十英里的街道當中,大多是沒有名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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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人的指路方式與我在西維吉尼亞所聽到者,其相似程度令人訝異。某位奴隸頸上項圈寫道:「見此文者請將該奴隸送回花神廟(Temple of Flora)附近的理髮店。」有位官員提到「從朱諾盧西娜(Juno Lucina)神廟通向瑪圖塔(Matuta)神廟的一條巷子——以及從亞努斯拱門(Janus Arch)開始,通向史特拉提納門(Porta Stellatina)的斜坡路。」有份法律文獻的描述是「這條道路可以通往連結兩座凱旋門的羅馬城廣場(forum)」,林恩(Roger Ling)教授在其著作中寫道:「假若有一條道路應該有名稱,那理當便是這條。」

羅馬的道路或許沒有名字, 但是羅馬人對於道路本身卻有諸多稱呼。英國有avenue、boulevard、way、lane 等說法,但我對於這些名稱之間差異的認知模糊——如果真的有差別的話;在尋常的美國城鎮中,一條road和一條street到底有什麼差別?然而,繽紛豐盛的拉丁語彙相較而言則精準許多,一座pons可以指跨越水體的橋梁,但考古學家凱瑟(Alan Kaiser)指出,pons也可以指乞討、捕魚、舉辦宗教儀式的適宜地點;一座forum是可以舉行審判、選舉、政治活動、銀行業務、街頭表演的開放空間;至於gradus(階梯)則是將死刑犯屍首示眾的地點;而angiportum則是房舍後方的出入口,根據凱瑟所說,這是一種很「適合」遺棄嬰兒或謀殺某人的地點。

(圖/取自Wikipedia)
義大利首都羅馬。(圖/取自Wikipedia)

娼妓會在viae工作,但你也可能在angiporta看到年老的、下層出身的妓女。一世紀的著名浪蕩詩人卡特勒斯(Catullus)告訴愛人說,對方現在是在angiporta出沒,據凱瑟的論點,卡特勒斯的意思可能是指「對方的表現不只是像個妓女,而且是個破舊不堪的妓女」。「通姦」(fornication)的字源是fornix,也就是拉丁文「拱門」(arch)的意思,這恐怕不是偶然。即使街道沒有名字加以辨別,但知道你的viae和你的fora不同,還是有用的。

羅馬人以方格棋盤狀的行省市鎮而著稱,不過如霍勒蘭(Claire Holleran)所述,羅馬城本身的布局更具生機性(organic),富有各種小徑、巷弄、街道,其中有些小徑十分狹窄,雙向走過的鄰居甚至會彼此碰到手。羅馬上層階級住在大別墅裡,但多數羅馬人住在大小僅能容臥的房舍內。鑒於火災的風險,室內煮飯若遭取締,便得挨上鞭打的處罰,所以勞動階級多數在戶外用餐,或許會是街頭小吃攤。一般人會將街道當成廚房、起居室,甚至當成浴室與垃圾箱。古羅馬缺乏實質性的區域規畫:店家、房舍、花園、作坊可能彼此相連。

所以,對於許多羅馬人來說,交通恐怕不是街道最重要的功能(因為有些道路甚至會阻隔交通,恐怕交通根本就不是其功能)。巔峰時期的羅馬城約有一百萬居民,多數都居住在城中心方圓兩英里之內。人們總得認路吧,但要怎麼做?

麻省理工(MIT)都市計畫學教授林區(Kevin Lynch)於一九五二年九月時至歐洲客座。有個問題引起他的興趣:為什麼有些城市特別吸引人? 他到了佛羅倫斯(Florence)隨意閒晃、思考城市風景,他畫下地圖、記錄該城引人入勝之處,包括在城內幾乎都能望見的聖母百花大教堂(Duomo)、城中廣場、城市周圍的山丘、亞諾河(Arno River)的分界線。佛羅倫斯或許紊亂,但是城中有許多特殊傑出的建築、道路、地標等等,就算手上沒有地圖,依然可以好好認識這座城市;佛羅倫斯讓人覺得有一致的條理,待在這裡感覺很好。林區表示:「只要看過佛羅倫斯,或是有機會走在它的街道上,一股自發而單純的喜悅便會油然而生,這是種滿足感。」

林區把佛羅倫斯這種城市稱為可使人「產生意象的」(imageable)。林區在其著作《城市的意象》(The Image of The City)當中寫道:一座可高度使人產生意象的城市,「是型態良好的、特出的、出色的;它會吸引人們的耳目,使人想要更注意、更融入」。

(圖/取自Wikipedia)
佛羅倫斯。(圖/取自Wikipedia)

在使人能產生意象的城市裡,不太可能迷路。試想《糖果屋》漢賽爾與葛麗特(Hansel and Gretel)的故事:他們在森林中徹底迷路,每棵樹看起來都差不多,而他們無法找到自己沿路撒下的麵包屑;但是,如果每棵樹的大小與色彩都有所差別,假使這對兄妹經過蜿蜒的溪流、老舊的營地或海狸水壩,他們或許就不用靠麵包屑來尋路:他們可以靠地標找出方向;然而,連綿的樹林無法讓人產生這種意象、不會烙印在心中,所以他們迷路了。用林區的話來說,迷路帶來焦慮與恐懼,迷路「讓我意會到,此事與我們的均衡感、安適感具有密切關聯」。

然而,並非每座城市皆是佛羅倫斯。由此,林區派遣志願者前去波士頓(Boston)、澤西市(Jersey City)、洛杉磯(Los Angeles)三座城市裡研究,尋常人是如何看待自己的城市的。研究者於是訪問當地居民,讓他們形容自己城市的特色以及描繪自己的心靈地圖(mental map)。林區與志願者一起走在波士頓街頭,他後來寫道:「我們就站在波士頓的巴克萊街(Berkeley Street)和柏伊爾斯頓街(Boylston Street)的轉角處,和一群遊客在一塊。他們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有些人是初次來此,有些人是這個街角的多年常客。」林區請他們漫步城市,描述他們聽見什麼、聞到什麼,而且「以仿佛有神靈在驅使自己的方式來進行描述」。

志願者取得的波士頓地圖十分充實:燈塔山(Beacon Hill)上排列有致的房舍、州議會建築的金黃色圓頂、延綿的查爾斯河(Charles River)、廣闊的波士頓公園、殖民建築與現代建築交錯並列,皆讓人產生強烈的印象。林區下筆道:「波士頓是一座各區富有特色的城市。在城市中心區,隨便一個人都可以靠著周圍環境的特色來確認自己身在何處。」當然,要在波士頓市內兩處之間標記出一條筆直的通道,並不總是容易的事兒。愛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於一八六○年曾寫道:「我們會說是牛隻『走成』波士頓。好吧,其實還有更糟糕的測量員。」但至少,我們可以了解市內的不同區域是如何有意義地彼此連結。

作者介紹|迪兒德芮.麥斯葛(Deirdre Mask)

來自北卡羅萊納州,以最優等的成績畢業於哈佛學院,後來回到哈佛大學法學院擔任《哈佛法律評論》(Harvard Law Review)的編輯,並在國立愛爾蘭大學(National University of Ireland)完成寫作的碩士課程。她曾先後任教於哈佛大學和倫敦政經學院,並於《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大西洋》雜誌(The Atlantic)、《衛報》(The Guradian)發表文章。現在與丈夫和女兒們一起住在倫敦。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臺灣商務《門牌下的真相》(原標題:羅馬:古羅馬人是怎麼找路的?)

責任編輯/邱劭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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