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澔則指出,既有住宅的評估性能,國外制度面上還是有鼓勵機制;比如購買檢附相關評估檢查的物件者,貸款及保險(利率)上能獲得若干優惠。當然,這部份需有金融主管單位配合才行。
推廣評估 既有住宅為重
儘管推展既有住宅之性能評估更不易,劉安康卻認為,這才是官方必須加強的部分。他分析,開發商因應時代快速變化,大多已超前部屬;如鄉林集團主業之一是飯店(涵碧樓),對室內隔音自有多年經驗,也早就導入住宅開發中。只要誘因足夠,開發商參與評估制度的狀況,應該是會愈來愈踴躍。
再回到既有住宅,目前政府力推危老重建,然還是有屋齡限制,再者也仍需拆除重建,甚至還有原屋主中繼安置的需求需先化解。
而且,還是有可能出現屋齡不夠老、不符危老重建資格,但仍需要性能提升(或健檢)的案例。這時,透過性能評估制度,屋主就能知道哪裡需要補強,然後對症下藥;這樣做,比拆除重建花費較少,也能更快、更有效改善現況。
另外,針對現行共八項類別,劉安康也認為,應保留擴充的彈性。人類社會生活型態不斷改變、精進,智慧家電設備也將愈來愈普及,但如果沒有住宅硬體、網路配合,這些智慧家電就變成空殼子、無用武之地。因此,未來評估制度或可考慮納入物聯網硬體(智慧建築)部分之評比。
觀念導正 曲高仍能和眾
居住乃人們食衣住行四大基本需求之一,滿足此需求的硬體,實應具備基本、堪用至某種水平以上的性能;尤其現時房價居高不下,要求其擁有更高性能,提供更安全、舒適的生活質量,也是理所當然。而由台灣建築中心推廣、執行的住宅性能評估制度,理當成為人們買房的重要參考依據。
只是,現實面上還有很大進步空間;一來尚且缺乏實質鼓勵機制,再者政府初期推廣也不夠積極,同時還有其他標章制度競爭;更別說這幾年政府大力推動危老重建,某個角度也不利評估制度的推展。
但或許真正癥結在觀念,也就是房屋或住宅的過度投資商品化。這不但導致價格易被炒作,買方更因過於注重保(增)值性,反而忽略或不夠重視住宅的使用性。李明澔指出,歐美類似制度法令,要求須檢附相關檢驗文件,才能交易轉手;但在國內,基於以上既有觀念,幾乎不大可能實施。
據此,或許當多數民眾體認,房子不是以投資獲利,而是居住為主要功能後,包含性能評估在內,各種有關建築標章制度,才有更順利推廣及應用的空間及可能性;屆時,開發商將能打造品質更優的產品,消費者更可獲到更好的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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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周岐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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