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性侵受害者常不敢講、甚至說謊?學者:這「4大秘辛」讓他們的傷口遲遲無法癒合…

2017-11-14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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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受害者花了五年的時間,才有辦法說出「我難過」這三個字。因為在這之前,爸爸打他不准哭,一哭打得更厲害。身體明明在痛,又要假裝痛不存在。持續處於撕扯狀態。

精神分析也會用「感官爆炸的後延效應」來解釋這個「症狀」或創傷狀態。當家內性侵受害者受到毆打、性侵、辱罵,心靈的自我防禦機制會在當下阻斷記憶這些片刻,但身體卻會記得這些痛覺,並延宕至未來。成年後,受害者一旦感到精神壓力,這些身體痛覺會立刻回來,因此許多受害者在訪談時回憶起過往,會不自覺伸手阻擋臉部、表情恐懼,甚至觸發歇斯底里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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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下來,受害者的「意識」與「無意識」之間的界線漸漸變得不那麼明確,曾發生過的事件連自己都不敢確定發生過(即「負向幻覺」),然而,一旦試著拼湊腦海的圖像,將它化為語言文字,就會感覺此時此刻正身處充滿痛楚的場景。

正因為受害者無法說清楚這些創傷經驗,進入診間時常被簡化地診斷為重鬱症、恐慌症、思覺失調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PTSD) 等疾病,並給予藥物消除症狀,例如抗憂鬱劑、抗焦慮劑,卻忽略受苦的核心。

(圖/iStock,研之有物提供)
全球的心理治療室裡正在發生:創傷主體被餵食大量精神藥物,心理治療被化約成再適應或再教育的矯正術,創傷主體被鼓勵遠離、或遺忘釀成心理創傷的集體社會文化因素。(Sironi 2007; Bracken and Petty 1998)(圖/iStock,研之有物提供)

然而,國際上已有許多醫學人類學和臨床實務研究指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PTSD) 的標準化診斷,忽視了創傷主體經歷哪些事件、不同人之間的殊異性,往往造成令心理創傷被精神疾病遮蔽的弔詭。

心理創傷:我,不存在這個世上

另外,家內性侵受害者也經常表示「我不存在這個世上」、「在家人眼裡我什麼都不是」。受害者的自我邊界是溶解的,因為加害者不容許這個邊界存在。彭仁郁與許多受害者訪談發現,家內性侵的加害者──長輩、親戚,常常視受害者為自己的「延伸物」。

受害者在生長歷程中,不斷在原生家庭的加害者眼中尋找自我,卻只看見自己以被物化的工具身分存在。

作為自我認同基礎的「家」,經常由「迫害」──「情感依附」等衝突對立面構成。這樣的狀態從幼童成長至青少年、甚至是進入社會後,難以與他人產生連結,因為「我」本身沒有被賦予存在的權力。

受害者不斷對加害者和依附者的一舉一動察顏觀色,認定自身存在的主要意義就是服務加害者的需求,以至於不被容許有自我界線、沒有「自我之膚 (ego skin) 」能包圍、涵納自己的情緒,因而也難以命名自身感受。當思想、言行、感受超出被容許的想像界線,會感到錯置的罪惡感,甚至會產生受創的思考邏輯:揭發(告發) = 攻擊加害者 = 家的撕裂和毀滅。

(圖/iStock,研之有物提供)
「被性侵為什麼不逃?」、「幹嘛不告加害者!」──通常聽到家內性侵受害者的故事,正義的旁人會提出這樣的質疑。(圖/iStock,研之有物提供)

彭仁郁與受訪的創傷主體試著透過隱喻,間接描繪創傷主體的「心靈地景」所呈現存在內心的恐懼與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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