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一堆人搞直播?又為何一堆人願意掏錢打賞?直播獲利模式在哪,這篇一看就秒懂

2017-08-24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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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直播平台興盛之前也有網紅,彼時的網紅年收入最多就數十萬元,他們雖然擁有較多粉絲,但獲利的管道較少;大部分網紅選擇與電子商務結合,從粉絲身上獲取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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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平台竄起之後,絕大部分的網紅都投身其中,甚至放棄原有的電商業務,專職做直播,因為網紅的明星效應,可以在直播平台上直接「變現」,而且直播平台還可以幫助網紅實現明星效應最大化,穩定而持續的為其增加粉絲群;其他方式的合作,如品牌代言、植入廣告等,也會紛紛找上門來。在各大直播平台上,最賺的網紅,年收入從數十萬級躍升為數百萬級。

2016年6月初,在新浪微博與「IMS新媒體商業集團」聯手打造的「『Vstar』開啟視頻網紅.自媒體IP時代」的戰略合作發表會上,IMS新媒體商業集團的執行長李檬表示,未來五至十年會是網紅的時代,預計未來三年網紅影片的IP市場規模,可望超過兩千億元。另外,「第一財經商業數據中心」(CBNData)發布的「2016年中國電商紅人大數據報告」顯示,預計2016年網紅產業的產值,將接近580億元。

主播的收入到底如何,報導公開的數額並不一致。比較一致的看法是,直播時遊客所送的虛擬禮物(或粉絲贈送的虛擬貨幣),是主播所有收入中最重要的部分。粉絲加值現金換得虛擬貨幣,用以買禮物給喜歡的主播,作為贊助。

平台收到虛擬貨幣後,由網路直播平台、主播公會、主播來分成。網路直播平台的分成占50%,公會占10%至20%(部分平台沒有這個環節),主播自己則拿30%至40%。我們可以根據這樣的分成比例大致進行估算。

(圖/取自youtube)
刷跑車、摩天輪等虛擬寶物,是直播主的主要收入來源之一。(示意圖/取自youtube

某直播平台負責人表示,一般新入駐平台的主播,每月賺5千至8千元沒有太大的問題。開播兩個月後,新主播每天直播3至5小時,每個月可以賺1萬至2萬元。中等主播的粉絲數量,一般在30萬至50萬之間,月收入可達10萬至20萬元;擁有50萬至100萬粉絲的優質主播,每月收入可達30萬至50萬元;而最優質的網路主播,一個月大概有70萬至80萬元的收入。

我們將其收入界定為總收入,以此收入乘以主播的分成比例30%至40%,可以發現最優秀的網紅主播,月收入20萬至30萬元,年收入200萬至400萬元。如果主播背後有營運團隊,那麼扣除營運團隊的費用以後,估計優秀的網紅主播年收入破百萬並不困難。

主播可以簡單劃分為三個層級:當紅主播,高收入;中層主播,有底薪、有收入保障、已經跟公會與直播平台簽約;基層主播,收入無保障、無底薪,只有粉絲贊助的分成。作為意見領袖,網紅主播的收入來源還有以下幾種:

廣告贊助費

部分網紅主播可以吸引到大量用戶觀看,當粉絲數達到萬人級別時,很多商家就會想在該頻道做廣告,主播可以藉此獲得一筆不菲的廣告費。目前網紅主播的廣告品類,集中在女裝化妝品上。

置入性行銷

網紅在直播平台上發跡,隨後借助自身廣闊的影響力植入廣告,從而獲得廣告收入。置入性行銷本質上還是一種廣告。

遊戲類分成

在遊戲直播平台上,如果網民在某頻道開爵位、開守護(一種會員等級制,用戶付費開通後享有一定的特權,例如能在聊天室中打字,也可以插隊看直播,無須等待),主播也會有抽成,且比例會更高。

此外,當主播在圈內建立人氣後,會受邀參加其他頻道的活動,或參與線下(Offline,相對於「線上」的網路虛擬互動,「線下」為面對面的真實互動)的主持和暖場活動等,從而獲得額外的收入。

(圖/取自youtube)
置入性行銷俗稱「業配文」,廠商藉由網紅的魅力在網路上造成話題。(示意圖/取自youtube

即時又紓壓,打賞還滿足了虛榮感

直播行業的需求曲線,呈現陡峭的直線上升態勢,其背後主要有兩大因素:其一是從內容到社交的變化,另一個是90後消費升級的變化。

從社交角度來看,微博(推特、噗浪)的不足在於社交屬性偏弱,媒體屬性太強;微信(或Line、Instagram)在非熟人社交屬性上也偏弱。

而在影片直播中,觀眾可以發表評論、發彈幕(一些影片分享網站的特殊功能,利用該功能,觀看者能在觀看影片的過程中發表自己的想法,增加觀看者之間的互動性)、送禮物,甚至可以透過影片直播一起設計遊戲;分享自己、推銷自己、表達自己,這種雙向的即時互動,在影片直播上發揮到了極致。

真人直播透過互動帶來了真實感和親近感,以前演藝明星、意見領袖、大咖名流一直高高在上,現在都成了活生生的現實。同時,加入彈幕等元素的行動直播,也更符合年輕人的偏好。

在大多數人看來,當前影片直播內容總體製作水準一般,如果沒有彈幕及互動聊天等功能,行動直播對用戶的吸引力並不大。然而,恰恰是由於當前影片直播的內容製作水準一般,才使得很多用戶多了份遊戲或娛樂的心態。透過觀看行動直播,並進行即時彈幕,用戶獲得一種全新的影片觀看體驗;眾人圍觀和討論的方式,形成了話題焦點,從而獲得一種綜合性的娛樂體驗。

(圖/取自youtube)
觀眾可以在聊天室使用彈幕、評論,精準抓住90後的需求。(示意圖/取自youtube

從消費角度來看,90後的消費力已經開始升級,在中國的消費市場中占有一席之地,而直播消費意味著網路娛樂消費已經成型。在早期直播中,高顏值的主播透過秀場模式吸引粉絲;後期直播中,主播的說學逗唱和特色才藝展示,讓用戶無聊時可以打發時間、尋求娛樂。

有業內人士分析,首先,網路娛樂消費習慣已經形成,觀看網路直播的第一批人,是從遊戲頻道轉移過來的,而遊戲裝備等虛擬道具需要大量消費,因此娛樂直播消費自然不足為奇。其次,主播與網民共同成長,網民對於陪伴型的明星有著深厚的感情,於此產生消費。一名主播表示:「有一些粉絲在看我直播的時候還是大學生,後來創業成功了,就回來給我刷禮物。」當然,直播打賞金額的小額化,也刺激了粉絲們的消費欲望。

90後有三大特點:一是自我,喜歡自己捧出來的明星;二是講求效率,很會利用零碎的時間;三是由於壓力大,所以非常注重壓力的紓解、娛樂與快樂的追求。

90後的這三個特點與影片直播完美契合,這也是影片直播興起的重要原因之一。例如,有一位粉絲表示,每天觀看某主播直播已經成了一種習慣,「工作壓力太大,每天晚上聽她唱唱歌、逗逗樂,挺放鬆,買點禮物送給她很正常。而且,送完禮物後,直播室裡的人都會向我歡呼道謝,虛榮感也得到了滿足。」

(圖/取自youtube)
直播主在網路上與觀眾直接互動,讓粉絲覺得有參與直播主的生活。(示意圖/取自youtube

在YY直播平台上,為了刺激用戶的消費欲望,在積分之外,又為消費用戶劃分等級,分為守護者、男爵、伯爵、侯爵、公爵、國王六個級別。最高級別的玩家為國王,開通需要首付12萬元,之後每月需續費3萬元,一年共45萬元。

我們可以將網路直播的娛樂消費行為,簡單理解成「為快樂買單」。直播平台上的明星藝人涵蓋各種類型,每個網民都可以找到自己心儀的主播。與傳統明星藝人相比,這種方式更能滿足一般網民的需求,符合經濟學中的長尾效應(指不受重視、銷量小而種類多的產品或服務,由於累積起來的總量巨大,總收益超過主流產品)。

作者介紹|李亞

互聯網學者,南開大學現代管理研究所所長、商學院副教授、MBA導師,中央電視台經濟頻道財經評論專家,在北京大學/清華大學高階主管培訓班擔任講座教授,並長期兼任多家民營企業的管理顧問。

曾發表多篇有關經濟管理的專論與時評,文章散見於《中華工商時報》、《21世紀經濟導報》、《中國商業評論》等,以及中央電視台、天津電視台等媒體。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大是文化《直播:獲利全攻略
責任編輯/蔡昀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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